通知公告详情
根据《昆山市工业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现对2021年昆山市高质量发展(工业经济)等专项第二批83个拟立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28日至8月3日,期限为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对公示企业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昆山市夏东街669号B栋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
邮政编码:215300
业务部门:昆山市工信局办公室,57314939
监察部门:市纪委监委派驻工信局纪检监察组,57315908
附件:2021年昆山市高质量发展有关专项第二批“免申即享”拟立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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