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2021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建工作,经各企业提交材料,设区市和计划单列试点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申报、材料审核、专家咨询、公示,省科技厅审核等流程,现将2021年拟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9月22日起至9月28日止,为期7天,公示如无异议,省科技厅将予以确认。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业务咨询电话:025-57715340监督投诉电话:025-57723606,86500659
附件:2021年度拟新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清单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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