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关于推进苏州市姑苏宣传文化人才工程的实施意见

苏宣发〔2013〕28号
级别:苏州市级状态: 有效
分类:人才激励政策,苏州市级,姑苏人才计划
支持方式:奖励
支持产业:其他
发文单位: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

各市、区人才办;各市、区委宣传部,工业园区宣传办;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宣传文化人才队伍,推动文化强市建设,根据《江苏省高层次文化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苏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决定实施姑苏宣传文化人才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规律,以高层次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为引领,以本土宣传文化人才队伍为主体,以引进紧缺高层次宣传文化人才为突破,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整合人才开发各方力量,努力造就一支德才兼备、锐意创新、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层次宣传文化人才队伍。

  2.目标任务

  围绕文化强市、人才强市的战略部署,在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动漫、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民间艺术、文化经营管理、文化科技、新媒体、新业态等领域全面推进姑苏宣传文化人才工程。至2015年,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资助高层次宣传文化人才85名左右,包括姑苏文化名家5名左右、宣传文化领军人才15名左右、重点人才25名左右、青年文化拔尖人才40名左右,其中引进人才占总数的20%以上。至2020年,扶持资助高层次宣传文化人才170名左右,包括姑苏文化名家10名左右、宣传文化领军人才30名左右、重点人才50名左右、青年文化拔尖人才80名左右,其中引进人才占总数的25%以上。

  二、主要措施

  1.姑苏文化名家计划

  实施姑苏文化名家计划,扶持资助一批造诣高深、成就突出、影响广泛的宣传文化领域杰出人才。姑苏文化名家每四年遴选一次,每次评选5名左右,以五年为一个培养周期。对入选的姑苏文化名家,每人提供累计不超过100万元项目支持;对新引进的姑苏文化名家,每人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

  2.姑苏宣传文化领军人才计划

  实施姑苏宣传文化领军人才计划,扶持资助一批能够引领苏州宣传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姑苏宣传文化领军人才每两年遴选一次,每次评选8名左右,以五年为一个培养周期。对入选的姑苏宣传文化领军人才,每人提供累计不超过80万元项目支持;对新引进的姑苏宣传文化领军人才,每人给予40万元安家补贴。

  支持和鼓励做大做强文化产业,宣传文化领军人才领创办文化产业的,可优先推荐“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评选。

  3.姑苏宣传文化重点人才计划

  实施姑苏宣传文化重点人才计划,扶持资助一批在专业领域有知名度、工作业绩突出、复合型的重点人才。姑苏宣传文化重点人才每两年遴选一次,每次评选12名左右,以五年为一个培养周期。对入选的姑苏宣传文化重点人才,每人提供累计不超过30万元项目支持;对新引进的姑苏宣传文化重点人才,每人给予25万元安家补贴。

  重点实施“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培养计划。为进一步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提升苏州影响力,扶持资助一批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专业水平的高层次新闻工作者,并享受相应奖励和项目支持。

  大力推进“社科强市”建设。重点实施“东吴学者”培养计划,扶持资助一批彰显苏州社科特点、展示苏州社科实力的英才,享受相应奖励和项目支持。

  4.姑苏青年宣传文化拔尖人才计划

  启动实施姑苏青年宣传文化拔尖人才计划,着眼宣传文化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建立重点扶持、跟踪培养等机制,打造新人展示平台,开发培育一批35周岁以下的青年宣传文化拔尖人才。姑苏青年宣传文化拔尖人才每两年遴选一次,每次评选20名左右,以五年为一个培养周期。鼓励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择优提供不超过10万元项目支持。

  5.姑苏紧缺宣传文化人才引进计划

  启动实施姑苏紧缺宣传文化人才引进计划,通过建立紧缺宣传文化人才信息预报机制,定期发布紧缺宣传文化人才引进目录,重点引进一批高端创意人才、文化研究人才,一批具有国际眼光、熟悉市场运作的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

  鼓励文化企业引智引才。省级重点文化企业引进紧缺人才,纳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的安家补贴,补贴在5年内等额拨付。

  鼓励和支持经济、金融、科技等领域优秀人才以合作、兼职、顾问等方式进入文化行业,研究和制定文化行业柔性引才办法。

  6.姑苏宣传文化创新团队引进计划

  立足发展新兴文化业态,大力引进一批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文化创新团队。对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苏创办文化企业的,优先推荐申报各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支持,并享受其他优惠政策。优先支持带资金、带技术、带核心创意来苏专项合作的知名文化创新团队。特别优秀的文化创新团队,采取分类指导方式给予支持。优先推荐团队领军人才申报各类人才计划和项目资助。

  三、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市委宣传部统筹协调全市宣传文化人才工作,形成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

  2.强化目标考核

  建立党政领导班子落实宣传文化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考核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强化量化考核机制和绩效管理。

  3.建立完善各类人才信息库

  健全宣传文化人才数据库和人才档案,构筑人才工作信息交流平台,提升人才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建立门类齐全、业务精湛、德艺兼备的宣传文化人才评价专家评委库,为各类宣传文化人才提供指导、咨询和评审等服务。

  4.积极推进人才工作社会化

  鼓励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文化人才资源开发,按照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布局以及高层次人才开发需求,引导社会机构参与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引进与培育,对积极推荐并成功引进高层次宣传文化人才的海内外社团组织、中介机构和个人给予奖励。依托市人才交流中心、社会文化中介组织等,定期举办各类宣传文化人才招聘会,积极参与“人才校园行”计划;大力培育符合现代文化人才成长、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市场需求的文化人才专业培养机构,为全市宣传文化机构提供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5.加强经费使用和绩效管理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姑苏宣传文化人才工程资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严格使用考核管理。其中,姑苏文化名家、姑苏宣传文化领军人才、姑苏宣传文化重点人才的安家补贴列入人才开发资金预算,按《苏州市人才开发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执行。

  姑苏文化名家、姑苏宣传文化领军人才、姑苏宣传文化重点人才、姑苏青年宣传文化拔尖人才的项目资助列市委宣传部宣传文化专项资金。项目资助资金作为引导资金,各部门各单位应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并列入本单位项目支出。

  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制定绩效评价办法,开展绩效跟踪,组织开展年度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其他事项

  自本《意见》执行起,原《苏州市姑苏文化产业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苏州市文化艺术体育创新人才评价办法(试行)》、《苏州市文化产业创业人才评价办法(试行)》自行废止。已入选的姑苏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享受待遇不变,不再参加本意见同一层次人才计划评选。

       各县级市、区可根据本地宣传文化人才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本意见制定相关宣传文化人才工作意见。

  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

  2013 年 9 月3日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