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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千企技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苏经信产投〔2018〕26号
级别:苏州市级状态: 无效
分类:其他政策,苏州市级,其他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
发文单位: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产业升级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引导企业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为重点方向开展更大力度、更宽领域、更高层次的技术改造活动,推动企业制造装备升级改造,促进企业提质增效,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工业经济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实现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现代产业名城。

  二、工作目标

  2018年~2020年,每年推动1000家以上企业装备升级改造,滚动实施百项千亿重点工业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比例保持在70%左右。到2020年,培育10家智能工厂,创建200家以上省级示范智能车间,评选400家以上市级示范智能车间,免费诊断1000家以上企业智能车间,推动3000家以上企业装备升级改造,推广应用20000台工业机器人,设备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到70%。

  三、重点任务

  (一)推进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采用智能装备与先进工艺、智能机器人、高端数控机器人、“互联网+制造”等方式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每年组织实施一批智能制造示范项目,评选一批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开展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免费诊断服务工作,培育一批为企业提供智能化技术改造解决方案的智能制造技术服务商,打造智能制造苏州方案。以化工医药、纺织服装、钢铁冶金、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精密铸造、汽车零部件、电线电缆、医疗器械、食品加工等十个细分行业为重点,推广一批行业智能化解决方案。

  (二)推动企业装备升级换代。鼓励机械、电子、化工、纺织、轻工、冶金等传统支柱行业加快关键工序核心设备更新改造,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推进汽车、电子、纺织、化工等行业的劳动力密集、安全风险高、作业环境恶劣岗位实施机器换人,应用工业机器人替代上岗。深入推进高端装备创新发展,实现工业机器人、先进电子装备、智能成套装备、高性能医疗装备等一批重点领域关键装备技术突破和水平赶超,提升高端装备自主供给和保障能力。

  (三)加快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展上云和应用工业互联网平台,积极参与百万工业APP培育工程。鼓励大型企业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和应用,提升设备联网和数据采集能力,开展数据集成应用,实现企业生产与运行管理的智能决策和深度优化。推动低成本、模块化、易部署工业互联网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中的应用,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基础能力。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上和服务商,针对不同行业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需求,开发一批工业智能软件、系统解决方案等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产品。

  (四)加快企业产品和技术创新。支持企业围绕产品升级换代、发展中高端产品实施技术改造,优化产品结构,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大力推广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产品上的嵌入式应用,鼓励企业研发智能产品,着力引导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支持大中型企业建设独立研发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提升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实施建链、补链、强链技术改造项目,加快产业链延伸,强化产业链整体竞争力。支持行业骨干企业通过资产重组、股权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获取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和销售渠道,增强技术优势,提升研发实力,拓展销售市场,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五)加快企业绿色化改造升级。充分运用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大数据平台,以亩均效益为核心,对企业评价分类,倒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安全环保水平,引导企业绿色高效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推进钢铁冶金、化工医药、纺织服装等行业企业实施节能减排和安全环保技术改造项目,综合采取节能减排系统集成技术,对锅炉、供热/制冷系统、电机等设备进行改造,应用节能环保型锅炉、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等先进高效装备,开展余热余压利用、工艺节水、有毒有机废水深度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等节能节水、清洁安全、循环利用的技术装备应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经信部门要把“千企技改升级”作为当前我市技术改造工作的重点任务,建立千企技改项目跟踪机制和市(区)领导挂钩联系重点项目制度,按照市经信委年度工作方案,抓好工作落实,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位、责任到位。

  (二)强化政策扶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智能制造生态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加大对企业高端装备升级改造、智能化和绿色化技术改造项目的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技术改造财政专项资金和省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对我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落实好进口设备免税、进口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免税等各项减税政策。

  (三)加强督查考核。制定年度“千企技改升级”行动方案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地经信部门,建立监测体系,加强跟踪考核力度。制定智能化技术改造推进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地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切块智能化技术改造奖补资金。对“千企技改升级”工作完成较好的地方给予表扬激励,对推进不力、序时进度进展缓慢或严重滞后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四)优化服务环境。各地要提高服务企业能力,做好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核准)辅导和相关扶持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要全力做好“千企技改升级”项目跟踪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和难题,加快推进项目按序时进度建设。


  附件:苏州市“千企技改升级”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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