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市政府第 138 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6 月 21 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深化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以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助力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苏州建设更高水平的创新之城、开放之城、人文之城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以高价值知识产权引领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实现创新价值为导向,以促进产业发展为根本,强化知识产权在产业链中的强链补链功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苏州制造”品牌的内核支撑作用,大幅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
到2023年,基本形成贯穿高质量创新、高价值专利、高知名度商标、高效益运营、高附加值产品、高竞争力企业、高知识产权密集度产业、最严格保护“七高一最”的知识产权工作链,基本建成知识产权要素集聚高地和保护高地,培育一批在全国乃至全球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密集型企业和密集型园区,形成一批优势明显、自主可控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
具体三年目标:
到2021年底,全市年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4000件、作品著作权登记10万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达23.5件;知识产权强企入库培育5000家;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新设4支子基金,年质押融资额35亿元,新发行1-2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引进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5家,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超1000家;办理知识产权案件1000件,建成2-3家知识产权保护分中心。
到2022年底,全市年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5000件、作品著作权登记10.5万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达26.6件;新增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200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覆盖全市,惠及企业超200家;营业收入超千万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15家;办理知识产权案件1100件。
到2023年底,全市拥有高价值发明专利超3.8万件,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达30件,万企拥有知识产权超1200家;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超1000家;年新增作品著作权登记11万件;年知识产权服务贸易额超60亿美元、质押融资额超50亿元、知识产权服务业营业收入超15亿元;发明专利预审授权率达70%;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86%。
三、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
全市建立整体协调、上下联动、同向发力、互为补充的知识产权工作政策举措体系,重点实施知识产权要素配置、运营深化、强企培育、产业促进、保护强化、服务提升、人才支撑和环境优化等八大工程。
(一)实施知识产权要素配置工程。
1.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引导创新主体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和海内外布局。对企业首次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年发明专利授权10件以上的,对高校院所、科研机构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00件以上的,对创新主体通过PCT、巴黎公约途径申请国际专利,并获得美国、欧盟成员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国家及一带一路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的,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商标注册证书的,由各市(县)、区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同一主体每年不超过100万元。
2.培育高价值专利。聚焦重点产业关键技术领域,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每年支持不超过10个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引导创新主体探索构建高质量、高水准、高价值专利创造的新模式、新机制、新路径,建立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价值专利组合。
3.实施优秀知识产权奖励。发挥优秀知识产权标杆引领作用,组织开展市优秀专利、版权评审奖励,每年评选不超过50项专利、10个杰出发明人,每项(个)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每年评选不超过20项版权,每项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积极组织申报争取获国家、省专利奖,对获国家、省专利奖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企业撰写的专利获国家、省、市专利奖的,每家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
4.提升知识产权代理质量。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标准,进一步完善专利代理师培训体系,切实提升专利代理质量。加强专利商标代理行业发展状况统计分析,建立专利商标代理机构评价指标体系,公开评价结果,促进专利商标代理质量提升。强化专利商标代理行为监管,依法打击商标恶意注册、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促进专利商标代理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举办专利撰写技能大赛和培训,不断提高专利撰写能力与水平。
5.强化知识产权审查获权支撑。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深入开展专利“特派员”进创新主体活动,加强与重点产业、企业的联系,畅通专利申请、审查技术交流沟通机制,提高企业专利申请质量及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加快苏州市专利代办处和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能级提升,拓展保护中心快速预审服务领域。
(二)实施知识产权运营深化工程。
6.鼓励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支持高校院所知识产权改革创新,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建设,建立发明披露和审核分级管理制度,深化知识产权归属制度改革,完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激励机制。组织开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促进高校院所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实施知识产权运营引导计划项目,每年支持10项,每项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引导国内外高校院所、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产业化项目落户苏州,开展“概念验证”以及专利自由实施分析,实现产业化成功率和商业价值最大化。
7.鼓励知识产权交易许可。实施知识产权运营奖补,激励企业、高校院所、运营机构等各方开展知识产权运营。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优质专利转化运用,增强企业专利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对企业受让、受许可国内外专利以及高校院所、运营机构等各方开展知识产权运营,符合条件的,由各市(县)、区根据专利许可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按比例给予支持,每家每年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8.鼓励知识产权投融资。增加知识产权运营资本供给,扩大苏州市知识产权运营引导基金规模达5亿元,重点投向创新型企业、专利组合、专利池以及服务机构。对各类投资主体、基金,根据绩效进行综合评定奖励,每年奖励不超过5家,给予主要团队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鼓励知识产权作价入股,鼓励企业开展对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进行收购并购,畅通机制和渠道。
9.创新产学研知识产权工作模式。依托苏州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苏州市知识产权运营协会等载体,支持成立苏州市产学研知识产权促进中心,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强化产学研服资协同创新,打通创新成果实施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创新价值实现最大化。
10.活跃知识产权要素交易市场。发挥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功能,全面开展知识产权展示交易、金融和运营服务。大力支持跨国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鼓励平台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跨国交易服务流程,不断提升跨国交易服务水平,深化平台跨国服务能力建设,引入全球优质创新资源来苏,促进苏州企业创新发展。对运作良好的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心,每年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三)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
11.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分级培育。出台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建立“苏州市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管理平台”,完善入库培育、梯队建设、动态管理的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体系,按照知识产权成长型企业、优势型企业、引领型企业三级由低到高逐级培育,至2023年,培育知识产权成长型企业1000家、优势型企业200家、引领型企业100家。由各市(县)、区对成长型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奖励扶持,引导企业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绩效评价和认证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夯实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
12.加强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培育。深化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登峰行动计划,每年实施不超过10个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对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评价,每年发布知识产权强企榜单,评选不超过20家企业知识产权突出贡献奖,每家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13.加强知识产权重点企业培育。针对上市企业、国有企业、军民融合企业等不同类别企业开展精准培育。发挥企业上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作用,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组织专家团队为拟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开展精准服务,助力科创企业成功上市。
举办“知企沙龙”系列活动,了解企业需求,进行重点培育。探索专利与商业秘密、专利与标准融合发展机制,每年遴选不超过10家企业开展融合试点,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促进企业综合运用知识产权,推动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标准必要专利价值最大化。
14.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培育。推动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有效融合和质量提升,引导创新主体以价值实现为导向开展高价值专利研发、布局和高知名度商标战略实施。引导企业打造“苏州制造”品牌,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每年支持不超过20家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支持,提高产品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预防市场风险,形成一批以高价值专利和高知名度商标为核心的“苏州制造”精品。
(四)实施知识产权产业促进工程
15.构建产业专利热力图谱。每年遴选重点产业开展创新和专利态势跟踪分析,研判产业发展现状、优劣势以及未来趋势,绘制产业创新和专利地图,为产业规划、招商、引资、引项目、引才、技术研发方向等提供决策参考。围绕苏州市十条重点产业链等产业发展领域,每年组织实施产业专利导航项目,每项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为创新主体提供共性专利信息分析和竞争策略研判,指引研发方向和路径,防范研发风险,提高创新效能。
16.建立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和专利池。支持企业、机构、协会、商会等牵头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和专利池,充分利用各地产业发展优势,集中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积极与高校院所对接,开展产业专利对接、专利路演等活动,采取联盟内企业专利共享、相互交叉许可、联合一致对外等形式,构建联盟内企业知识产权风险响应和应急预案,开发专利池共享商用价值,提升联盟内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能力,重点保障产业发展安全。鼓励收储核心专利,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打造重点产业专利池。
17.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加快推动光电、光通信、智能制造、医疗器械、集成电路、纳米、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建立产业专利数据库,集聚优质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分产业提供精准服务。鼓励产业运营中心开展市场化服务,实现运营中心“自造血功能”。对建设效果好的重点产业运营中心给予每年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并积极争取国家、省局支持。
18.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产业支撑作用,围绕产业链、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开展密集型产业促进工作。依托苏州市产业园发展促进会,指导在各类产业园区建立产业园知识产权促进中心,集成知识产权资源促进产业园和园内企业发展,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实施地理标志品牌培育计划项目,每年支持不超过2项,每项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开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统计工作,提高知识产权对经济的贡献度。
(五)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强化工程。
19.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开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侵权集中领域和易发风险区域监督检查,重点查办跨区域、大规模和社会反响强烈的侵权案件。
20.加大维权援助工作力度。加大对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的支持力度,组织专家团队进行智力援助。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的,给予实际支付法律费用不超过50%的补贴,每案不超过100万元。开展企业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工作,每年支持不少于50家企业,帮助参加国际展会或新产品出口的企业进行海外知识产权风险排查与预警分析,防范知识产权国际风险。发挥各市(县)、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作用,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化解调处。
支持企业通过购买保险,化解知识产权风险。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的,由各市(县)、区给予实际支付保费一定比例的资金支持,对重点企业进行统一投保、免费送保,引导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维权意识。
21.加强保护正面示范引领。持续推进“正版正货”承诺活动有效开展,不断提升商贸街区、专业市场等流通领域以及行业协会的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与保护水平。建设各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培育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指导站(维权联系点),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激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投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对知识产权保护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22.加强保护服务支撑。充分发挥中国(苏州)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功能,加快推动各市(县)、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持续开展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监测,为企业及时提供侵权信息,提高企业维权能力。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技术支撑体系试点建设,制定检验鉴定工作规范,建立工作机制,发挥技术支撑作用。加快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苏州分中心,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
(六)实施知识产权服务提升工程。
23.健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整合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和平台,优化窗口便利化服务,推动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和“一网通办”。指导和支持在各乡镇建立基层知识产权服务网点,就地服务企业。培育一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以及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和服务平台,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
24.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做优做强,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内容和范围,探索建立行业标准,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服务领军机构和人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质服务机构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引进和培育拥有较强国际服务能力的高端服务机构,吸引国内外知名服务机构落户,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构建区域性、分产业、特色明显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指导知识产权服务业商会和超市平台发挥积极作用。鼓励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特色园区和平台开展创新试点,对取得突出业绩的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25.增加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供给。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惠及企业超500家。支持银行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属产品,着力化解质押融资堵点难点,减轻企业融资成本,对评估、担保费给予补贴。支持推广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创新业务,对利息、税费和相关服务费给予补贴。取得重大创新或突出业绩的金融创新项目,择优每项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结合企业需求,推动保险公司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和境外展会专利纠纷险等新业务。
(七)实施知识产权人才支撑工程。
26.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体系建设。建立苏州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家团队,分别建立知识产权专家、产业专家、技术专家队伍,有效支撑知识产权理论研究、产业发展政策决策、技术鉴定等工作。深化实施姑苏知识产权人才计划,完善政策举措,加大引进力度,建立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梯队,给予不超过250万元的安家补贴。组织开展“太湖知英”等人才对接交流服务,帮助企业、机构更好地引进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重点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总监队伍和高端服务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工作激励机制,打造苏州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核心团队。
27.加强知识产权人才能力建设。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分层次培养,鼓励社会机构开展知识产权相关培训,委托相关单位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知识产权工程师、总监、总裁、服务人才、国际技术经理人等专题培训,年组织培训1000人次以上。支持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的建设,重点支持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苏州大学法学院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以及苏州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建设。探索建立高校、机构、企业等多方联动、定向委培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实务型知识产权人才。
(八)实施知识产权环境优化工程。
28.加强知识产权理论政策研究。强化知识产权理论学术和政策研究,邀请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专家、学者不定期开展交流,为苏州知识产权发展献计。实施知识产权课题研究计划项目,提高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研究水平,有效指引知识产权工作。
29.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充分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主题集中宣传,组织举办太湖知识产权论坛、知识产权年会等活动,广泛运用新媒体、新载体等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发布年度苏州市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状况白皮书,讲好苏州知识产权故事,提升苏州知识产权工作的影响力。推动知识产权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尊重创新、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30.强化知识产权政策普及。加大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力度,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传,印发知识产权策指引,提高政策知晓度。编制发布企业商标标识使用、专利注等合规指引,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经营能力,加大宣传,高社会对知识产权标注的认可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
全市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全市中心工作统筹推进,科技创新、企业培育、产业发展、人才、金融、外贸等工作中
度融入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优势。各地要认研究制定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的各项具体政策措施,做到上下协同、整体推进,全面落实知识产权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资金保障和政策集成。
全市要加大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加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金融与知识产权政策举措的协同,放大政策的叠加效应。各地要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资金保障,配套落实相关政策。统筹各部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公共资源,突出投入重点,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任务、重要举措的落实。
(三)加强任务落实和考核激励。
全市要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和考核评比,对知识产权工作成绩突出地区和先进工作者给予表彰,提升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整体水平,实现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