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流动配置服务的现代服务业重要门类,对促进社会化就业、更好发挥人力资源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以更大力度培育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积极助推经济产业加速转型和社会民生持续改善,全力推动实现苏州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围绕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实施,以促进就业为根本,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为导向,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加快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数字化水平,全力推动行业做大做优做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新动能,为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面向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紧贴苏州重大战略、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建设实施,聚焦产业创新集群和新兴服务业细分领域,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人力资源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匹配供需、专业高效的行业作用和独特优势,促进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互促进、国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其他经营性机构协同发展。发挥政府战略统筹、政策支持等宏观调控作用,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适应市场需求,提升人力资源供给服务能力,实现公共服务有效保障、经营性服务优质高效。
融合创新、规范有序。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价值链高端发展,推动跨界融合,激发发展动能,探索新兴业态,促进管理、技术、服务和产品创新。维护市场秩序,健全行业正向激励和优胜劣汰机制,着力防范市场风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全行业营业收入突破1600亿元,建成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6~8家,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不少于10家。力争培育龙头企业20家、骨干企业50家、专精特新企业200家左右,新增行业杰出人物30名,行业发展规模和质量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服务能力持续增强。人力资源服务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人力资源供需两端实现总体平衡,行业整体竞争力和资源配置能力得到显著增强。产业布局更趋合理。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结构更加优化,服务主体更加多元,服务业态更加丰富,中高端服务供给不断增加,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行业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发展环境日益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诚信服务体系、服务标准体系、社会责任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市场监管更加有力、机构发展更加规范,行业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大幅提升。
四、重点任务
(一)创新驱动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建设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等协同发展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体系,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产品创新,大力发展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测评、管理咨询、人力资源信息软件开发服务、薪酬绩效管理等中高端业态,研发、运用具有创新特质、竞争优势和市场前景的人力资源服务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现代服务业相关细分行业拓展经营范围,探索开展与互联网、教育、医疗、养老、家政服务等行业跨界合作,定期开展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品牌项目评选,为苏州高质量发展不断注入新动能。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加速实现业务数据化、数据资产化、运营智能化,推进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定期举办中国苏州人力资源数字化创业大赛,对落户苏州的项目给予一定奖励。
(二)凸显制造业人力资源支撑。建强制造业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平台,深入推进跨地区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协作交流机制,支持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拓展劳动力资源,深度参与校企合作和精准对接,推动制造业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互利共赢、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助力保障制造业企业用工。聚焦服务苏州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大技能型人才引育力度,到2025年建成各类人力资源合作基地600家以上为苏州从制造大市向制造强市转型提供有力支撑。依托苏州制造业发展优势,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度融入制造业产业链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制造业企业设计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和模式,围绕制造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供精准专业服务,赋能制造业转型升级,实现人力资源服务业与制造业双向融合、互为支撑和协同发展新格局。
(三)提高市场化引才聚才水平。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发展高端猎头服务,更好发挥猎头机构市场化引才功能,到2025年,全市引进培育高端猎头机构20家以上。加大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奖励力度,完善实施市场化引才奖补办法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招才引智,支持企事业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对接“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校园苏州日”等政府人才服务项目,发挥机构市场化、专业化优势,为苏州广聚天下英才。聚焦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数字化发展等重点领域,推进专业性人才市场建设,打通专业人才开发、流动、配置、服务全链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建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打造高端人才集聚平台和创新高地。
(四)扩大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全面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优先的就业政策,着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多渠道开展求职招聘服务。举办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人力资源服务进校园进企业等专项活动。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劳动者提供贯穿职业生涯全过程的就业和职业发展服务,不断提升劳动者素质能力。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助重点群体就业,按规定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聚焦乡村振兴战略,深化“人力资源服务零距离”品牌建设,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乡村振兴开展专项招聘、供需对接、技能培训、劳务品牌建设等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对口帮扶地区广泛开展对接合作,通过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多种方式,形成常态化就业帮扶合作机制。
(五)选树行业发展典型标杆。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优工程,加快培育一批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构建更为科学完备的梯度培养体系。积极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总部企业、生产性服务业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人力资源服务骨干企业等。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专精特新”发展,在网络招聘、人力资源管理软件、人力资源大数据分析应用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原始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实力的人力资源科技型、创新型机构。支持苏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聚焦主责主业,力争3~5年打造成为全市龙头型国有机构,推动各地扶持做强1家以上国有机构,形成国有与民营、外资等机构优势互补、协同发展良好格局。加大国(境)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力度,经评定给予落户奖励。
(六)送代升级产业园功能布局。健全以国家级产业园为引领、省级产业园为纽带、市级产业园为支撑的三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体系,高标准建设中国苏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推进国家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打造引领行业发展和产业园建设的苏州品牌,努力建成全国领先、国际一流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集聚区。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经批准正式成立的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按规定给予开园补贴。鼓励有条件的产业园区创建公共实训基地、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强化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枢纽和产业创新发展平台功能。探索建设数字人才市场、数字经济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技能人才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行业平台发展新路径,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产业园运营管理,探索符合市场规律、适应发展需要、运转灵活高效的运营管理模式。鼓励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搭建交流对接合作发展平台。定期评估总结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状况,加强成果运用和督促指导。
(七)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模式创新,扩大网络招聘、远程面试、直播带岗、协同办公、在线培训等线上服务覆盖面。深化共享经济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应用,创新发展共享用工、兼职服务、灵活就业等服务业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基于数字技术与人力资源管理深度融合的人力资源服务智能技术,利用规模优势、数据优势、场景优势,培育人岗智能匹配、素质智能测评、劳动力智能排班、人力资源智能规划等新增长点,扩大人力资源机构服务平台经济的产品供给,提升平台经济稳就业能力。统筹推进零工市场建设,搭建供需对接正规渠道,赋能零工群体,推动市场健康持续发展。
(八)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行业人才队伍,培育一批具有战略眼光、创新思维、开拓精神的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层次人才。积极推荐申报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每年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杰出人物评选和高端人才培训,3年累计培训高端人才300人左右全面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从业资格培训考核工作,鼓励从业人员参加人力资源管理职称评定和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鼓励机构大力引进行业急需紧缺国(境)内外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可享受我市相关人才奖补政策。加大高校毕业生引进力度,鼓励机构积极储备后备专业人才。
(九)深化诚信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进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主题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国家、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机构。发挥先进典型在市场管理和行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机构,每年组织开展市级诚信机构评选,3年新增省级以上诚信机构80家左右。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诚信机构创建活动。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加快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良好制度环境,不断提升行业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水平。
(十)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生态。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报告公示等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整治行动质效,持续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大违法违规机构和“黑中介”依法打击力度。开展劳务派遣单位劳动保障信用等级评价,实施分类管理。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发展服务贸易,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参与全球人力资源配置。打造行业展示交流、对接洽谈平台,定期举办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大会等全国性行业活动,鼓励机构举办专业论坛、学术研讨、创新创业活动。深化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在建成5A级社会组织基础上,争创“江苏省先进社会组织”。支持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行业标准化建设、课题研究、展会赛事、论坛培训等活动,助推行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和引导自律作用,优化行业交流协作平台,畅通政府、机构沟通渠道,制定行规行约,引导行业公平竞争,更好履行社会责任。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把人力资源服务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加快建成全域统一规范便捷高效的人力资源市场。健全工作机制。人社部门加强与发改、科技、工信、财政、商务、国资、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统计、金融监管、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工作,形成推动行业发展合力。
(二)加强资金保障。发挥好市级财政人力资源服务专项补助经费效益,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安排相关项目经费。加大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力度,引导经营性机构提供更多优质高效服务。落实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拓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投融资渠道,开发更多适合人力资源服务产业的专项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特点、机构业绩规模、受表彰情况等提高信贷额度。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方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
(三)加强舆论宣传。加大行业动态和典型宣传力度,及时总结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就业创业、服务企业用工、优化人才开发、助力乡村振兴、深化对口地区劳务协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和显著成效,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和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营商环境和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