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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昆山市服务台胞台企20条新举措责任分工的通知
昆办抄〔2019〕30号
级别:昆山市级状态:
有效
分类:科技创新政策,昆山市级,高质量发展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中共昆山市委办公室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镇党委和政府,各城市管理党工委、办事处,市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认真落实“31条惠台措施”、新“26条措施”,江苏省“76条实施意见”和我市“68条措施”,推动昆台融合发展,日前我市发布了服务台胞台企20条新举措。为确保各项举措落细落实、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由一把手亲自负责,组建专门工作专班,加大对服务台胞台企各项举措的推进力度。同时,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不断放大政策效应。
2.市委台办要牵好头,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加强对服务台胞台企各项举措的研究,不断优化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做到有的放矢、精准施策。
3.要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市委、市政府将定期研究听取各单位落实推进情况汇报,对未能有效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将在一定范围内子以通报。每季度末,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将政策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市委台办。各单位推进落实情况将纳入部门绩效管理考核。
联系人:胡万梅;联系电话:57381877;传真:55216166:邮箱:ksstbiik@163.com。
附件:昆山市服务台胞台企20条新举措责任分工表
中共昆山市委办公室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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