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流程指引
各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我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完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规〔2018〕2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78号)和《关于印发<苏州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操作细则(试行)>的通知》(苏技鉴〔2019〕2号)精神,现制定《苏州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流程指引》并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实施。
苏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23年4月23日
苏州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流程指引
一、企业备案指引
(一)前期准备
1.成立评价工作机构
企业应成立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机构,组建相应工作小组,承担综合素质评价、技能水平考评、考核命题、质量督导等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具体工作。
2.建立内部评价制度
(1)申报条件制度
企业应制定经董事会或职代会通过的员工申报条件制度,并面向全体员工公示。员工申报条件原则上包含常规条件与破格条件,常规条件为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中的要求,破格条件由企业按实际需求自主设置。破格条件的设置在企业内部不得存在普惠性,一般需要具备如业绩评审“优秀”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
(2)试题运行制度
企业应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结合实际自行开发试题,按照保密要求做好试题存放、考前组卷、印制流转,确保试题运行安全。
(3)证书核发制度
企业应规范证书核发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信息核查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规范严谨。
(4)待遇挂钩制度
企业应建立评价结果与薪酬待遇相结合的内部制度文件,并面向全体员工公示,
(二)资料提交
有意向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填写《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备案表》(附件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县级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属地人社部门”)提出备案申请。
(三)评估备案
属地人社部门组织专家根据《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评估表》(附件2),采取材料审验、专家论证、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技术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表》(附件3)。经评估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属地人社部门通过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完成初审、苏州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完成复审后,提交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核备案。备案完成的企业可登录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开展评价工作。
(四)目录公布
属地人社部门应定期发布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企业目录,企业可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和江苏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1/co185519/)查阅备案情况。
二、自主评价指引
(一)方案制定。每批次评价工作实施前,企业应制定《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附件4)并报属地人社部门审核。其中,申报条件与破格条件应与公示的员工申报条件制度一致。
(二)报名审核。企业应严格按照员工申报条件审核报考人员资格并留存审核材料,按照破格条件报名的员工还应留存符合破格申报的相关佐证材料(如业绩评审“优秀”材料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审核完成后制作《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人员公示名册》(附件5)并进行公示。
(三)计划报备。企业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属地人社部门提交《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申报表》(附件6),经审核通过后由企业通过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制定认定批次并上传报名人员信息。
(四)试卷流转。企业应按照保密要求完成抽卷、印卷、交卷等试卷流转工作,填写《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券流转单》(附件7)
(五)考务布置。企业应提前布置理论考场和实操考场,考场内配置高清视频监控设备,确保监控全覆盖、无死角。规范派遣考评人员、内部督导人员,并留存《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督导员派遣单》(附件8)
(六)实施评价。企业应对考评组进行分工,现场查验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组织考生有序参评,严格维持考场秩序,如实填写《考务记录表》(附件9),规范组织卷。评价全程监控录像,主动接受各级人社部门的外部督导。
(七)结果公示。评价结束后,企业应填写《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格人员公示名册》(附件10)并公示。对公示结果存在异议的,工作小组应予以处理核实。
(八)成绩确认。公示无异议后,企业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录入成绩,属地人社部门审核成绩并结合外部督导情况后予以确认。
(九)证书核发。企业应填写《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确认表》(附件11)并完成证书核发流程,通过江苏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生成证书号。生成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为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可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自行打印。
(十)资料归档。企业应根据《归档备查材料清单》(附件12)进行资料归档,在2年内妥善保管评价档案,确保责任可追溯,
三、其他
企业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存在疑问的,可联系属地人社部门。
附件: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企业备案表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评估表
3.评估意见表
4.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
5.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报名人员公示名册
6.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实施申报表
7.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卷流转单
8.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评员、督导员派遣单
9.考务记录表
10.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格人员公示名册
11.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确认表
12.归档备查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