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与大院大所合作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进与大院大所合作的工作意见》业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与大院大所合作的工作意见
为深入贯彻江苏省《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16〕107号)、苏州市《关于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措施》(苏委发〔2016〕30号),进一步促进全市各区镇与国内外大院大所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全面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 “两聚一高” 核心主题,全力答好 “创新四问” 核心命题,聚焦产业转型升级、企业自主创新、园区集约发展等重大需求,进一步突出科技创新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推动全市各区镇与国际、国内大院大所开展长效合作,积极对接大院大所直属机构或下属企业,深化与大院大所校友会的交流互动,加快建设一批创新载体,转移转化一批科技成果,汇聚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团队,为全市打造发展主引擎、构筑发展新优势,努力走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十三五” 期间,加快引进国内外顶级名校、大院大所等各类创新资源在我市各区镇集聚,根据区镇主导产业,对接一批有影响力的大院大所,转化一批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成果,鼓励区镇利用科技金融等手段、以市场化的形式,推动产业领军企业与大院大所合作共建1—2个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构建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载体,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体、大院大所为依托的(离岸)专业孵化器。各区镇根据产业发展特色明确5家以上大院大所作为长期合作单位,跟踪一批科技成果项目,定期开展技术交流、产学研对接、项目路演等活动,形成大院大所助力我市各区镇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全覆盖局面。
重点推进各区镇与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中科院系统等大院大所的合作对接,逐步完善向美国、日本、欧洲、以色列以及独联体国家等创新资源集聚的国家和地区拓展,充分展现我市与名院名校、顶级研究机构的对接力度,形成高层次、高效率、高质量的对接工作氛围,持续完善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大院大所协同创新机制。
三、重点任务
1. 加快企智互动,促成一批校企合作项目
以 “老师—老板面对面” 的形式,精心组织各类校企交流会、项目路演、科技论坛等活动。各区镇梳理一批主导领域上下游领军企业,依托科研众包平台,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定期收集并推介大院大所相关科研领域和科研成果,鼓励企业以 “合同研发项目管理” 的模式向大院大所订制储备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将我市企业的产业化优势与大院大所的科研优势有机结合,推动大院大所科技成果在我市有效转化,加速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2. 聚焦产业动向,建设一批协同创新载体
各区镇根据自身产业发展需求,建立大院大所科技信息库,及时对接最新科技成果及产业化项目。以大院大所的优势学科为依托,鼓励建立以区镇特色产业为方向的协同创新载体,建设一批以 “科学家团队+专业型企业+社会资本+政府资本” 为模式的新型研发机构和企业研究院,最终形成以领军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配套、大院大所为支撑的常态化协同创新机制,通过以点带面,辐射周边,对板块内其他产业形成示范引领作用。与大院大所直属机构或下属企业形成良好的产业化合作关系,探索科技成果离岸孵化模式,采取异地孵化当地支持的措施,推动大院大所科技成果熟化后在我市进行产业化布局。
3. 发挥市场导向,引进一批复合型创新人才
突出企业为主导的 “选才用才” 机制,发挥大院大所校友会“以才引才” 作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着力引进一批既有科研能力又有产业化经验的高层次人才,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深入贯彻柔性引才机制,鼓励企业聘用大院大所专家担任企业科技副总,借助大院大所科学家团队的科研能力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借鉴国内外科研机构的技术转移成功模式,将科技管理、产权保护、产业开发类复合型创新人才纳入引才体系,加快建立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为支撑,复合型创新人才为依托的人才结构体系,为我市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4. 抢抓 “一带一路” 机遇,力推大院大所合作国际化
积极融入和主动布局全球创新网络,借助 “一带一路” 科技创新合作,探索科技开放合作的新模式、新途径、新体制。依托昆山杜克大学、乌克兰国家科学院、以色列魏兹曼科学院、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中德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中西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机构、平台,不断推进与国境外大院大所的交流合作。加快工业技术研究院国际技术转移功能建设,拓宽国境外大院大所沟通渠道,使国境外大院大所创新资源在我市不断集聚,逐步形成 “离岸孵化、本地转化” 的科技成果转化新模式,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在市级层面成立大院大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发改、经信、科技、人社、商务(招商中心)等相关部门及各区镇主要领导任成员,在市科技局设立办公室,市科技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对各区镇的大院大所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推进路径。各区镇科技部门增设大院大所合作专职办公室,根据自身实际,细化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市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加强协调,做好服务。全市定期召开区镇、部门座谈,交流工作经验,形成合力推进大院大所产学研合作的良好局面。
2. 完善政策配套。持续加大全市推进协同创新政策供给力度,对合作共建研究生工作站、订制储备科技成果、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等大院大所合作活动予以财政支持。积极探索技术转移机构建设补贴、技术经纪人服务补贴等创新政策,充分发挥科技金融政策对科技创新的撬动作用,打好政策组合拳,逐步完善政府为引导、企业为主体的大院大所产学研协同创新政策支撑体系。
3. 突出督查考核。细化和完善对大院大所合作活动、项目、成果的督查考核,将各区镇的大院大所工作任务纳入全市科技创新指标体系。各区镇根据产业发展需求收集一批大院大所科技成果(附件1),按照大院大所对接清单和目标任务(附件2)开展大院大所对接活动,定期在市科技创新工作例会上汇报与大院大所合作进展。形成常态化的汇报机制,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安排两次专题报告,听取各区镇汇报大院大所任务落实情况。大院大所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一次工作督查,并将工作成效纳入区镇年度目标管理考核(附件3)。
附件:
1. 大院大所科技成果信息表
2. 部门、区镇对接清单和目标任务表
3. 2017年主要任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