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境外高校实习生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为吸引更多境外高校大学生来昆开展实习训练,通过实习带动就业创业,推进人才国际化。依据《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昆委〔2017〕13号)、《昆山市产业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昆政发〔2018〕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范围对象
境外高校(境外高校在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范围内高校,台湾地区高校为艾瑞深中国校友会网最新发布的台湾大学排名前20名)和昆山杜克大学在校学生。
二、 补贴标准
境外高校实习生的补贴标准为3000元/人/月,招录后实习补贴由实习基地先行垫付,在实习训练全部结束后,由实习基地申请,市财政给予补贴。单个实习生只能享受一次实习补贴,补贴时间以参加实习训练的实际天数计算(以基地发给实习生的实习工资为认定标准),实习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 实习基地条件
实习基地需切实保障境外高校大学生实习训练期间的各项合法权益,严禁让学生参与不符合职业卫生条件和高危的工作岗位,与实习生订立实习协议,为实习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内部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能提供一定数量的管理或技术含量的实习岗位;
3.有完善的实习训练计划、考核制度和措施;
4.严格遵守国家对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方面的相关规定;
5.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列入实习基地资助范围。
四、操作程序
(一)事前申报。实习基地拟招录实习生前需向市人社局提交《昆山市境外高校大学生实习训练需求计划申报表》,市人社局核准后,按核准人数和时间开展实习训练活动。
(二)经费申请。实习训练结束后,实习基地填报《昆山市境外高校大学生实习补贴申请表》,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昆山市境外高校大学生实习训练个人情况表》、薪资发放银行凭证、购买的保险凭证、身份证件复印件、学校证明、实习协议书、“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行政介绍信、单位的开户银行和账号。
(三)经费审批。市人社局对实习训练补贴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补贴名单定期报市人才办主任会议批准。
(四)公示并拨付资金。审批通过后,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申请拨付补贴,资金直接划转到实习基地。
五、其它事项
市人社局建立实习基地日常抽查与评估考核相结合的监督制度,并形成动态管理机制。
(一)开展日常抽查。实习基地招录境外大学生正常开展实习训练后,市人社局负责抽查实习基地的实习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指导和协调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开展评估考核。市人社局对实习基地管理制度、岗位条件、实习成效等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对考核优秀的实习基地,授予“昆山市境外高校大学生实习示范基地”称号;对考核不合格的,督促及时整改。对不积极整改或整改后实习学生仍意见较大的单位,停发实习补贴并取消当年度所申报的产业人才计划项目资格。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昆山市境外高校大学生实习训练需求计划申报表
2.昆山市境外高校大学生实习补贴申请表
3.昆山市境外高校大学生实习训练个人情况表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