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持企业发展的服务举措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苏州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严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企业抗击疫情提供精准服务,疏通企业服务链,协调解决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的各类问题,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全力支持复产用工、强化交通运输保障、保障产业服务链运行、优化招商护商服务等四个方面的服务举措。
一、全力支持复产用工
1. 鼓励员工快速返岗。按照 “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 的原则,鼓励企业稳定现有在岗员工队伍,有序组织在昆员工及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员工尽快返岗复工。各区镇对复工复产推进迅速、员工安全有序到位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区镇)
2. 搭建线上用工平台。开通 “网上招录直通平台” ,在昆山人才网开设复工企业招聘专区,开发求职人员掌上登记功能,保证人力资源供求有效对接。搭建 “人力资源调剂平台” ,发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和各类企业调剂人力资源余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昆山人力资源市场)
3. 激发人力资源机构活力。对省市级诚信、骨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及行业协会优质的会员单位予以优先备案复工。鼓励其与省内外劳务合作基地、产教融合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沟通联系,加快开拓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阶梯式 “员工池”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功介绍劳动者到重点龙头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满2个月,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介绍补贴。对输入劳动力达到1000人以上并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保障用工成绩突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贡献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昆山人力资源市场,各区镇)
4. 灵活调整工休时间。放宽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压缩办理时限,经批准后允许企业使用本年度内休息日。制定操作细则,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服务,加快落实缓缴社会保险费、失业保险返还等援企稳岗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5. 开展防疫专项培训。“三必需一重要” 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企业内培养评价备案企业、苏州市级以上诚信骨干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经认定的重点企业开展防疫、安全项目制培训,按培训合格的参保员工300元/人标准给予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区镇)
二、强化交通运输保障
6. 货运快速通行。对复工企业核发运输车辆通行证,持证车辆 “人车证” 一致,驾押人员体温正常可直接放行;非重点疫区人、车测温正常后直接放行;使用重点疫区运输车辆或人员的,由企业派人赴卡口接车,确保人员全程不下车、不接触、不滞留。(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工信局、公安局)
7. 开通客运专车专列。开通 “企业返岗运输需求对接平台” ,支持复工企业在严格落实查验、隔离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合理有序组织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员工分批返岗,建立运输保障队伍,实施 “点到点、一站式” 包车运输,向疫情相对平稳、来昆就业人员集中的部分省市开设专列,提高员工返岗率。根据各铁路、汽车客运站点客流情况,调整公交运营服务时间、班次和调度出租车,做好旅客疏散运输保障。车辆通过入昆卡口时,按昆山相关查验规定优先进行查验。对于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来昆人员,体温无异常的,由复工企业落实人员隔离相关要求。(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公安局、人社局、卫健委,交发集团,各区镇)
8. 强化通勤保障。根据公交客流量逐步调整公交线路营运,日均客流达30万左右,基本恢复公交正常运营。对于已复工企业有公交出行保障需求的,由区镇提出申请,可视情况提前恢复或加密相应公交线路。做好厂包车通勤保障,公布厂包车运输企业名单,便捷备案管理流程。(责任单位:市交通局,交发集团,各区镇)
9. 加快快递物流业复工。在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快递物流企业复工营业。督促邮政快递企业配备好相关防护用品,做好对作业场所、网点的消毒工作和从业人员体温日常监测工作。强化专门投递队伍防控管理,以 “固定区域(社区、行政村)、固定人员” 的模式,组织专门的投递队伍,鼓励通过智能快件箱开展 “无接触配送”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昆山邮政管理局,各区镇)
三、保障产业服务链运行
10. 推动产业链快速复产。全面掌握重点企业产业链详情,对配套厂商相关情况摸排到位,各区镇优先安排名单内企业复工复产。强化跟踪分析研判,及时了解产业链企业发展中的不确定因素和潜在问题,适时优化完善企业发展扶持政策。针对跨区域产业链企业,加大协调协作力度,推动产业链全链条复工复产。(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商务局,各区镇)
11. 提升企业技改水平。支持用工人数紧缺的企业应用互联网平台服务,加快5G、工业互联网应用部署,指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提升。支持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和“专精特新” 小巨人企业对检测技术、药物疫苗、医疗器械、防护装备等方面开展技术攻关和生产创新。鼓励人才科创企业和民营企业抓住重点企业产业链布局调整的窗口期,加快对关键核心零部件和设备的对标赶超,实现本土企业替代。(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各区镇)
12. 解决防疫物资需求。帮助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掌握企业复工复产的防疫物资应急需求,积极协助企业采购口罩、消毒液、防护手套等必要防护物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各区镇)
13. 健全经营服务链。在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到位的前提下,有序组织一批集体餐饮配送企业复工营业,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餐饮服务保障。对复工企业员工提供必要的医疗检测服务,指导企业落实环境消毒等防疫措施,保障复工安全。组织环保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加紧复工复产,为复工企业提供固废、危废等处理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各区镇)
14. 落实生活配套服务。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保障,根据疫情防控各项条件的到位情况,有序推进商贸企业复工营业,确保粮、油、肉、蛋、奶、菜、成品油等重要民生商品的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满足企业员工的基本生活和应急处置需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各区镇)
四、优化招商护商服务
15. 大力开展护商服务。精准服务一批在谈、在建、在产项目,落实市领导挂钩联系、招商护商政府专员 “215” 行动等制度,建立驻点保障、分级服务工作机制,确保重点企业“点对点” 个性化服务,全力做到 “五保五防” 。加强电话、微信等方式应用,开通企业服务 “护商通” 专项通道,搭建不见面、便捷化、即时化的问题反映平台。对发现的疑难复杂及共性问题,利用招商护商工作领导小组机制,加密会商会办频次,高效回应企业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招商护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镇)
16. 落实专项扶持政策。落实《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昆政发〔2020〕3号),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给予专项扶持。贯彻落实苏州开放再出发政策举措,优化全市产业政策体系,进一步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使用效率,现有政策在允许范围内,将相关支持措施、政策资金向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作适当倾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金融办、发改委、人社局、科技局、国资办、商务局,各市属国资企业,各区镇)
17. 加快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推出新版《投资指南》和招商微信号,绘制昆山版投资合作热力图,充分利用电话、微信、邮件、网络视频等方式,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动态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了解项目落地过程中的制约因素,协调各类要素保障加快推进,推动一批重大项目成功落地。排出一批条件成熟的拟开工重大项目,推动早开工、早建成、早达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改委、住建局,各区镇)
18. 稳定重点企业发展。坚持 “稳” 字当头,围绕工业产值、税收、实际利用外资、进出口总额等重点经济指标,深入摸排重点企业情况,密切跟踪关注疫情对企业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加大精准服务力度,积极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推动经济平稳有序运行,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统计局,税务局,各区镇)
19. 加大企业国际贸易支持。深入分析PHEIC对我市外贸的影响,对于可能出现的延期交货情况,针对不同国家的不同商品检验检疫标准,积极协调,提供服务,帮助外贸企业解决因疫情造成的国际贸易限制问题,及时出具疫情不可抗力证明。重点跟踪服务外贸重点企业,全力协助企业稳定在手订单、尽快恢复产能。设立进口防控物资通关专用窗口和绿色通道,实现快速通关。加快办理出口货物的退(免)税。(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税务局、昆山海关,各区镇)
20.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不见面审批(服务)”效能,加强项目远程审批服务,做好项目立项、开工、投产全过程服务。对重点项目建立分级委托代办服务机制,提供全程无偿代办服务。完善以 “网上办” 为主、“预约办” 为辅的办事流程,开通在线咨询服务,采取网络、视频等方式做好项目评估评审,使用网上申报、邮递等手段进行申请材料递交和办理结果送达。(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资规局、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各区镇)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终止日期另行决定。国家、省、苏州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昆山遵照执行。本文件由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昆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