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科技部《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国科发区〔2020〕67号),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更好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保障作用,我厅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抓好贯彻落实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工作落实。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文件苏科规发〔2020〕111号发展以及科技创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勇于担当作为,积极为高校、科研院所恢复正常科研秩序以及科技园区、科技企业复工复产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二、细化责任措施,确保任务圆满完成。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立足科技工作职能定位,突出科技工作着力点,聚焦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等科技创新主阵地,进一步细化实化政策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时间安排和进度要求,采取更加精准、可操作的工作举措,确保年内能够取得成效,有力有效对冲疫情影响。
三、加强工作协同,形成工作推进合力。加强省和地方联动,深化科技工作“放管服”改革,及时调整优化重点科技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和各类创新主体等重要作用,形成全省科技系统一盘棋工作局面。加强与财税、金融、产业、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政策协同,注重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共同推动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工作合力。各地有关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省科技厅。
附件:贯彻落实《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贯彻落实《关于科技创新支撑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
一、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支撑作用
1、做好‚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组织和实施。围绕助力经济复苏,主动对接国家科技部,重点聚焦市场应用前景好、可带动我省产业集群发展的项目和部省会商议定的重点任务,组织各设区市科技主管部门优化流程、快速响应,遴选组织50项左右短期内能见到实效、对复工复产有直接带动作用的技术成果转化落地项目,鼓励地方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切实帮助一批优秀的科技中小微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短期困难。
2、组织实施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综合运用分年度拨款、贷款贴息、后补助等方式,切实加快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下达进度,支持140家科技企业加速转化科技成果,提振创新发展信心。围绕5G通讯关键芯片、高性能功率半导体器件、极端环境合金材料等技术瓶颈,积极探索定向择优、任务揭榜等组织方式,实施80项左右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有力支撑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化。
3、组织开展‚科技抗疫-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百城百园’行动‛。以支撑落实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稳定就业等重大任务为主要目标,按照“一城一主题、一园一产业”原则,组织遴选3个以上国家高新区和3个以上国家创新型城市,聚焦疫情防控、智慧城市、生物技术、医疗装备等领域,加快推广一批先进技术成果落地应用,更好支撑地方疫情防控和创新发展。
二、强化高新区重要载体功能
4、积极稳妥做好高新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加快2020年度高新区奖补资金下达进度,支持高新区更好服务企业复工复产。持续做好高新区疫情防控和复工情况统计监测工作,指导督促高新区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国家和省已出台的各项惠企扶持政策以及复工复产等工作要求,制定差异化、精准化的复工复产举措,运用远程办公、智慧物流等科技手段,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努力实现高新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
5、加快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围绕深化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创新布局、提升创新能力、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出台一系列针对性较强的政策措施,激发高新区创新发展活力,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完善高新区创新驱动发展综合评价办法,布局筹建一批省级高新区,支持扬中高新区、中关村高新区等升级为国家高新区,进一步优化全省高新区布局,建强科技创新主阵地。
三、服务科技企业更好创新发展
6、持续实施‚服务科技企业10条便利化措施‛。落实省科技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为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通知》(苏科高发〔2020〕51号),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科技管理工作流程,实行科技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苏科贷”申请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在全省范围推广实施科技创新券,扩大创新券支持范围,为各类科技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
7、加快推进‚促进科技创业6条措施‛。落实省科技厅《关于做好创业孵化机构科学防疫推进创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保持创新创业活力的通知》(苏科高发〔2020〕77号),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星创天地等创业孵化机构带头减免在孵企业租金,推出疫情期间针对企业融资、供应链物流等方面的专项服务,帮助在孵企业用好“苏政50条”等各项惠企扶持政策,确保在孵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尽快复工复产。
8、组织重点实验室‚助力企业、共渡难关‛专题活动。发挥重点实验室平台作用,组织全省100多家重点实验室开展“助力企业、共渡难关”专题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抽调精干科技人员,围绕成果路演转化、技术难题攻关、检验检测服务等,更有针对性的帮助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提升创新能力,助力企业共渡难关。
9、强化科技金融支持。聚焦疫情期间科技中小企业资金紧张问题,进一步优化“苏科贷”流程,将省级备案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至2个工作日,推动江苏银行等合作银行为疫情防控领域科技企业提供专项授信额度,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科技中小企业。深入开展“科技金融进孵化器行动”,通过组织各类科技金融服务活动,为在孵企业提供多样化科技金融服务,力争全省累计发放“苏科贷”贷款突破600亿元。支持省创新投资基金,围绕我省科技创新发展关键领域,着重投资初创期、早中期科技企业。
四、大力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
10、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力度。落实《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工作方案(2019-2020年)》,尽快安排下达2020年度第一批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金。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便利化措施,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组织力度,发挥省级培育资金的导向作用,推动各地加大培育资金投入力度,加快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力争2020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突破3万家。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遴选一批高成长性企业入库培育,畅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渠道。
11、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落实国家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活动绩效奖励等政策,进一步指导地方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精准支持和服务,助力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国家政策支持,力争2020年全省通过评价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超2.5万家。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加快发展一批新模式、新业态的创新型小微企业。
12、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质量。实施“企业研发机构高质量提升计划”,加强部门联动,新建国家级企业研发机构2-3家、省级企业重点实验室8家左右、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400家左右。进一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等优惠政策,力争2020年全省企业科技税收减免额超520亿元,进一步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五、增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13、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入实施前瞻性产业技术创新专项,围绕高端芯片、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领域,超前部署实施80项左右关键核心技术研发项目,着力在重点优势领域率先实现突破,着力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推进前沿引领技术基础研究专项,围绕新一代显示技术、高可信智能软件等领域,组织实施若干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力争取得一批重大变革性的原创成果。
14、进一步完善技术转移体系。衔接国家科技部关于高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的有关部署,组织推荐一批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开展试点,面向社会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加快建设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持续推进高校院所专利成果挂牌拍卖工作,力争2020年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超1800亿元。正式投入运行省科技统筹服务平台,制定出台平台管理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绘制科技资源地图,集聚线上平台用户超6万、服务企业3万家次。
15、组织实施重大科技示范工程。贯彻国家制定的应用场景技术目录,围绕公共卫生、生态保护、人口健康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示范工程。推动高新区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加速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在线消费、医疗健康、互联网教育等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的商业化和落地实施,探索建设新业态新模式的应用场景聚集区,推动产业升级。
16、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创业。紧紧围绕打造“双创”升级版,布局建设一批专业化众创空间和星创天地,深入开展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与奖励工作,统筹建设面向企业的科技金融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公共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力争2020年省级以上备案众创空间达850家,星创天地达200家以上,全省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达880家。
17、推动科技人员服务创新发展。启动2020年江苏省科技副总选派工作,面向全国高校院所,组织动员500名以上科技人员到企业兼任科技副总,推动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布局建设一批科技特派员工作站,面向省重点帮扶县(区)及六大帮扶片区,实施“三区”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组织100名科技人员和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助力春耕生产和扶贫攻坚。完善全省科技系统在苏工作外国人疫情防控联系报告制度,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流程优化调整为“先承诺后补交”方式,积极探索离岸创新、远程合作等智力引进新模式。
18、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参照国家做法,在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中,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设立科研助理和辅助人员岗位,其劳务费用和有关社保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支持高校毕业生短期就业。鼓励和引导省级以上高新区设立大学生就业实训基地,开展创业培训,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