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0年度)
前 言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由李政道先生倡议、邓小平同志决策于 1985 年设立,是国家专门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立的科研基金,旨在促进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造就一支高层次创新型博士后人才队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经费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我国实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制度,是一项富有远见的战略决策,对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博士后创新人才和促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评审、经费管理和追踪问效等工作。2019年,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额95137万元,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9834人。其中,面上资助金额62486万元,资助8015人;特别资助金额24471万元,资助1389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金额8000万元,资助400人;资助出版优秀学术专著30部。
2020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开展面上资助工作两批次,特别资助工作两批次,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工作一批次,实施“西部地区博士后人才资助计划”,与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共同实施“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为帮助博士后设站单位及博士后研究人员全面了解2020 年基金资助工作要求,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资助原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编印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0 年度)》(以下简称《指南》)。2020 年资助工作的变更内容在《指南》中以脚注形式做了标识。“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另行印发文件。
请各有关省(区、市)、部门及设站单位根据《指南》 要求组织好 2020 年度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指南》内容如有调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发布相关信息,不再印发文件。
一、资助项目
(一)面上资助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 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一等和二等。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一等12万元、二等8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一般为一等8万元、二等5万元。2020年资助人数约为当年进站人数的三分之一,对从事基础研究和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创新研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适当倾斜。
面上资助实施“西部地区博士后人才资助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对在西部及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究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 员予以倾斜资助,不含以上地区部队设站单位、中央部属高校、一流高校、高校中的一流学科及中国科学院研究单位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资助申请项目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西部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工作一同组织开展。2020 年资助2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8万元、社会科学5万元。
(二)特别资助
特别资助分为特别资助(站前)、特别资助(站中)两种类型。
特别资助(站前)是为吸引新近毕业的国内外优秀博士进站,在前沿领域从事创新研究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 审确定资助对象。2020年资助400人,资助标准为18万元。特别资助(站中)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0 年资助约800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18万元、社会科学15万元。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用于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版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资助领域为自然科学。专著编入《博士后文库》,有独立书号,由科学出版社出版。2020 年资助约30部专著,资助标准为每部专著平均6万元。
二、申请要求
(一)面上资助
1. 申请条件
i.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ii. 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iii. 进站一年半以内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iv. 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v. 申请项目为本人承担。
vi. 非涉密项目。
vii. 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 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友情提示:
“西部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一同组织,不需单独申请。
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选择独立于流动站的专家评审。
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
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2. 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1 份。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录)
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3 个。
申请书“二、项目信息”中不得填写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 0 分。
友情提示:
在网上申报开通日期前,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
3. 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院系或工作站(分站)。
在线打印纸质申请书 1 份,报送院系或工作站(分站)。
友情提示:
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
军地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在网上提交申请书。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后打印 3 份纸质申请书,刻录光盘 1 张,报送设站单位。
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
4.申请材料的审核
院系或工作站(分站)博士后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设站单位。
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网上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线打印“申报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在审核截止日期前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如果快递“申报情况汇总表”,以投递日戳为限)。
友情提示:
纸质申请书不需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由设站单位留存3 年。
军地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请书由设站单位在审核截止日期前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如果快递“申报情况汇总表”,以投递日戳为限)。
(二)特别资助
1.特别资助(站前)
(1)申请条件申请人须为 2020 年度拟进站或新近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i. 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
ii. 获得博士学位 3 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2020 年度应届博士毕业生优先。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iii. 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需是 2019 年 4 月 15日至 2020 年 5 月 15 日(含)之间进站的人员,且未申报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博士学位获得时间须为 2019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不得变更合作导师。
iv. 至当批次申报截止日期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1984年 1 月 1 日后出生)。
v. 申请项目须为表 1 中规定的研究方向。
vi. 非涉密项目。
vii. 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viii. 对申请进入本单位相同一级学科的人员并由博士导师继续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人员的总比例不得超过30%。
ix. 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x. 入选者须在资助名单公布后 3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助资格。
xi.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组织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 外交流计划赴外的项目(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不得申请。
xii. 之江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要开展智能感知、智能网络、智能计算、智能系统等研究工作,对入选者给予 配套资助。详见附录。
表 1 特别资助(站前)资助研究方向一览表
(2) 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前)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学术及科研成果纸质材料各 2 份。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录)申请书“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 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3 个。
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应届博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博士 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复印件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书(如无 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 相关证明)。
《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模板见附录)
学术及科研成果纸质材料是申请书“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中填报内容的纸质材料。 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友情提示:
在网上申报开通日期前,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
(3) 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扫描件, 在线提交至设站单位。
按顺序将申请书、身份材料、《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学术及科研成果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设站单位。
友情提示:
设站单位的联系方式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 中自动获取。
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
(4) 申请材料的审核
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在线打印《申报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与纸质申请材料(每位申请人 1 份)一并在审核截止日期前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如果快递“申报情况汇总表”,以投递日戳为限)。
友情提示:
管理人员在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截止后才能进行网上审核。
纸质申请材料由设站单位留存 3 年。
2.特别资助(站中)
(1) 申请条件
i.进站满 4 个月。
ii. 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
iii. 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
iv.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
v. 非涉密项目。
vi. 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 1/20 推荐;不足 20 人的,推荐 1 人。
vii.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优先推 荐: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viii. 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ix. 入选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的人员不可申请。
x. 入选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实施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派出人员,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友情提示:
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只可向工作站设站单位提交申请。
对在当批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出(退)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2) 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站中)申请书》、科研成果纸质材料各 2 份。
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录)。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 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3 个。
科研成果纸质材料是申请书“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及奖励情况”中填报内容的纸质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复印件。
友情提示:
在网上申报开通日期前,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申请书模板。
(3) 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在线提交至院系或工作站(分站)。
按顺序将申请书、科研成果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院系或工作站(分站)。
友情提示:
军地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在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需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申报软件,网下填写后打印纸质申请书 3 份,刻录光盘 1 张。按顺序将申请书、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申报截止日期前,申请人对已在网上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需逐级申请驳回。
(4) 申请材料的审核
院系或工作站(分站)博士后管理人员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设站单位;同时,将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设站单位。
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人员网上审核申报信息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线打印《申报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与纸质申请材料(每位申请人 1 份)一并在审核截止日期前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如果快递“申报情况汇总表”,以投递日戳为限)。
友情提示:
推荐名额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根据申报截止日期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据实核定。
管理人员在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截止后才能进行网上审核。
军地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申请材料(2 份)和光盘由设站单位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纸质申请材料由设站单位留存 3 年。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1. 申请条件
i. 在站两年以上或出站 5 年内的博士后研究人员16,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者优先。
ii. 申请人为所投专著唯一作者。iii.专著所属学科领域为自然科学。iv.字数不少于 15 万字。
v. 仅限学术专著,不含译著、研究报告集、学术资料、工具书等。
vi. 在专著书稿完成后方可申请。
2. 申请材料
专著书稿、《出版资助申请表》、《报名信息表》、查重报告各 1 份。
专著撰写规范请参阅附录。
《出版资助申请表》和《报名信息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模板见附录)
查重报告应包括总查重结果和非本人文献的查重结果18。由申请人委托设站单位图书馆、研究生院或其他具有论文查 重资质的机构对专著内容进行查重。
友情提示:
《出版资助申请表》存为.doc 文件,《报名信息表》存为.exl 文件。
3.申请材料的提交
将专著书稿、《出版资助申请表》以 PDF 格式刻录光盘1 张,在光盘上标识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将光盘和查重报告报送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 chubanzizhu@126.com, 邮件标题格式为:博士后姓名+专著名称。
三、专家评审
(一)面上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通讯评审。
通讯评审采取网上匿名评审形式。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工作人员不可见申请人及评审专家姓名,评审专家不可见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博士后合作导师姓名等信息。 具体程序为:
i.按照申请人申报项目所属二级学科进行分组;
ii.为每个评审组随机匹配 5 名左右同行专家19;
iii.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指标按百分制打分;
iv.计算每位申请人的得分20,在评审组内排序;
v.根据当批次资助名额,在各评审组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遴选拟资助人员。
表 2 面上资助评审指标
表 3 面上资助(工作站)评审指标
(二)特别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会议评审。具体程序为:
i.按照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进行分组。
ii. 为每个评审组聘请专家。一般组内每个一级学科至少聘请一名同行专家。
iii. 根据参评人数,将资助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各一级学科。
iv. 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在网上审阅材料, 投票确定拟资助人员。
表 4 特别资助(站前)评审指标
表 5 特别资助(站中)评审指标
(三)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会议评审,确定拟资助出版的专著。
科学出版社组织选题论证,确定资助出版的专著。
表 6 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评审指标
四、结果公示与公布
(一)结果公示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微信公众号对拟资助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公示期间,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质询。质询内容不包括评审专家的学术评价。
对评审程序的质询需撰写书面材料,由合作导师和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加盖设站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公章,于公示结束前邮寄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投递日戳为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相关质询内容进行核实,将核实结果书面通知设站单位,由设站单位反馈质询人。
对评审程序以外内容的质询需以传真或E-mail 形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出,署明姓名和联系方式。
友情提示:
从公示日起,申请人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 查阅专家评审结果。
(二)结果公布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中国博士后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公众号上公布资助结果,并向相关设站单位印发资助通知。
友情提示:
从资助结果公布之日起,获资助人员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打印资助证书。
五、经费使用和管理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
资助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科研必需的仪器设备费、实验材料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会议费、差 旅费、专家咨询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和劳务费的开支。用于支付参与研究过程且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支出不得超过资助经费总额的 30%。
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资助经费结余部分应当收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二)设站单位
设站单位对资助经费单独立账、代为管理。
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退站,设站单位应当及时清理帐目与资产,编制财务报告与资产清单,按程序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结余资助经费收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用资助经费所购资产收归设站单位所有。
(三)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资助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将 资助经费拨付至设站单位。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对资助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对基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估,对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成长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六、成果追踪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
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开发表资助成果时,应标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Project funded by China Postdoctoral Science Foundation)。
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须向设站单位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模板见附录)提交流程如下:
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出站手续时,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在线提交至设站单位。 同时,打印 1 份纸质报告,交所在设站单位审核和备案。
友情提示:
纸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由设站单位留存 3年。
军地联合培养的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网上提交报告。请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模板,网下填写并打印 1 份纸质报告,刻录光盘 1 张,一并交所在设站单位审核和备案。
(二)设站单位
设站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 及时审核《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总结报告》并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设站单位每年年底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使用效益情况报告》。(模板见附录) 提交流程如下:
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管理信息系统”,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使用效益 情况报告》中系统自动生成的内容进行核实;填写报告中的 “本年度获基金资助出站的优秀博士后综述”和“工作建议”, 网上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上提交的截止日期为 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
打印 1 份纸质报告,加盖公章,于 2021 年 1 月 31 日前邮寄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以投递日戳为准)。
军队系统设站单位的《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使用效益情况报告》统一由军队博士后工作主管部门填报,于2021 年 1 月 31 日前送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七、资助工作时间安排
八、工作部门及联系方式
(一)工作部门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基金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博士后公寓(100083)。
(二)联系方式
池莲子,负责面上资助,电话:(010)82387704。
张永涛,负责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特别资助(站前),电话:(010)62335395。
王添翼,负责特别资助(站中)、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电话:(010)62335023。
E-mail:postdoctorfund@mohrss.gov.cn,传真:(010)6233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