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江苏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关于促进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一体化集群式发展,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基础和形势
(一)发展基础
自2014年10月获国务院批复建设以来,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苏南自创区)紧紧围绕“三区一高地”的战略定位,加大改革创新和探索突破力度,一体化发展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支撑引领作用得到了显著提升,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 工作推进体系日趋健全。成立江苏省苏南自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苏南自创区理事会,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形成了健全的制度性安排和操作性举措。颁布实施《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为苏南自创区改革创新提供了动力支持和法制保障。先后出台建设苏南自创区的实施意见、苏南自创区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成立了苏南自创区管理服务中心,构建了上下联动、高效合作、协同有序的工作机制。 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苏南地区4家高校院所获批开展全国首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南京、苏州获批设立全国首批知识产权法庭,苏南自创区被纳入全省“证照分离”改革扩大试点地区。获批建设全国首个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核心区域的苏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苏州工业园区成为国家“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建设试点,各方面改革实践都走在了全国前列。 创新发展成效更加彰显。“十三五”以来,苏南地区科技投入持续增加,创新产出量质齐升,创新创业活力竞相迸发。2020年,苏南地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3.4%,研发投入强度接近创新型国家和地区中等水平,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超过2.3万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2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50.1%,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6%,纳米科技、生物医药、物联网、太阳能光伏、超级计算、海工装备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产品创新水平位居国际前列,已经成为我国创新资源密集、创新活动活跃、创新成果丰硕、创新氛围浓厚的地区之一。
(二)面临形势
面向未来,我国正在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共同富裕步伐,迫切需要依靠科技创新提供新动能、新支撑。与此同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科学研究范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学科交叉融合不断发展,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渗透融合,科技创新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要战场,围绕科技制高点的竞争空前激烈。经过多年努力,苏南自创区科技整体水平大幅提升,完全有基础、有底气、有信心、有能力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完善创新体系,优化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大幅提升创新力、竞争力、控制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内生动力和坚强保障,为我国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提供强大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在苏南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高水平自立自强作为苏南发展的本质特征,以创新一体化集群式发展为主线,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充分发挥区域科技创新中心的引领带动作用,优化创新整体布局和协同创新生态,着力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创新型城市集群化新优势,打造具有苏南特色和竞争优势的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勇当科技和产业创新开路先锋,努力把苏南自创区建设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主枢纽,成为我国原始创新高地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实现高水平自立自强,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高地共建,创新发展。发挥苏南地区科技创新资源集聚优势,以创新驱动发展为根本路径,联合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共同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合力提升重大创新策源功能,支撑形成强劲活跃增长极。 坚持战略协同,协调发展。立足区域创新资源禀赋,以“一体化”思维强化协同合作,以“一盘棋”思路破除体制障碍,加强政策协调和规划衔接,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着力构建城市群协同创新共同体。 坚持产业攀升,绿色发展。协同增强产业创新引领功能,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技术体系,推动科技、产业、金融、人才等创新要素汇聚融合、体系化发展,共同打造产业高质量发展主引擎。 坚持改革突破,开放发展。鼓励先行先试,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创新创业生态,充分释放各类创新主体活力。在更高水平、更广领域开展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提升集聚和使用全球创新资源的能力,成为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的前沿和窗口。 坚持成果互利,共享发展。大幅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质量,推动优质科技资源和科技成果互利共享,完善区域一体化技术转移体系,推动苏南地区科技创新政策有效衔接,创新主体融通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三区一高地” 基本建成,一体化的区域创新体系更加健全,各类创新要素高效便捷流通,科技资源实现高水平开放共享,涌现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型企业家,培育集聚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研机构和创新型企业,努力实现目标一流、创新一流、产业一流、人才一流,成为引领苏南现代化的主引擎、科技强省建设的主阵地和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的主力军。 原始创新策源力显著提高。基础科学研究水平显著提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要突破,苏南地区基础研究占研发总经费比重实现大幅增长,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40件,新增海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1.6万件,每万名劳动力中研发人员达305人,若干成果成为引领国际科技前沿的重要标志。 产业发展支撑力稳步提升。产业创新体系不断健全,重点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取得突破性进展,科技创新催生新技术、新产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作用明显,形成若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产业集群,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52%,全员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长5.5%。 创新资源集聚力明显增强。创新创业生态持续优化,科技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高端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加快集聚,力争苏南地区全社会研发投入达3000亿元左右、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3.7%,公民科学素质达标率达到20%,建成若干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成为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 区域发展协同力大幅跃升。苏南五市功能定位各具特色,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创新资源的开放共享程度明显提高,协同高效的区域创新体系基本形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群效应彰显,有力支撑引领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
三、 共筑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瞄准未来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重点推进以“自主创新支撑(Support)、产业高端攀升(Upgrade)、企业创新跨越(Promote)、科技园区赋能(Enhance)、开放创新融合(Reconcile)”为主要内容的“卓越工程”(SUPER工程),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技术引领能力和融通创新能力,打造高精尖产业承载区,塑造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
(一)自主创新支撑工程
围绕科技前沿和重大需求,协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坚决打赢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发展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努力使苏南地区成为科学新发现、技术新发明、产业新业态、转型新模式的重要策源地。
1. 协同推进基础前沿研究
研究制定加强基础研究的实施方案,建立稳定支持机制,推动基础研究投入大幅度增长。坚持应用牵引,从苏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问题中凝练科学问题,弄通“卡脖子”技术的基础理论和技术原理,共同开展有望引领产业变革的重大原创性研究,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坚持战略和前沿导向,瞄准量子信息、先进制造、生命健康、智能计算、智能感知、脑机融合、深地深海等领域,前瞻部署一批战略性、储备性技术研发项目,加快前瞻性、先导性、探索性重大科学和技术突破。加快基础研究科教融合发展,建设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和基础学科研究中心,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优势学科,鼓励开展跨学科研究,开辟适应产业需求的新学科方向,完善共性基础技术供给体系。
2. 联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发挥苏南地区研发力量雄厚的优势,聚焦“卡脖子”环节,支持自创区内高校院所、研发机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等强强联合,围绕集成电路、新型显示、人工智能、先进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生物育种等重点领域,综合运用定向择优、“揭榜挂帅”等新型项目组织方式,联合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一批战略产品,形成一批关键标准,解决产业核心难题。鼓励和引导苏南各地主动加强沟通磋商和创新合作,共同支持一批重大创新项目,推进引领性关键核心技术开发。实施科技强基行动,加快突破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和基础软件等薄弱环节,强化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保障能力。
3.共同打造高水平科研设施平台集群
推动和支持苏南地区布局建设省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到2025年,布局建设各类重大创新基地40家以上。加快建设网络通信与安全紫金山实验室,支持材料科学姑苏实验室、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创建国家实验室,推动建设智能制造龙城实验室。加快建设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先进功能纤维创新中心、国家集成电路特色工艺及封装测试创新中心、无锡先进技术研究院、南京脑科学与类脑智能创新中心,推进高性能计算应用、集成电路设计自动化、光电技术、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等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打通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的关键环节,提升引领未来产业发展能力。 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升级和联合建设,加快建设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国家超级计算无锡中心、昆山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鼓励纳米真空互联实验站、作物表型组学研究设施、信息高铁综合试验装置、跨/多介质复杂流体试验设施等创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同打造区域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网络。推动开源软件供应链设施、极地环境与动荷载模拟设施、空间信息综合应用工程、智能技术试验船等重大平台建设,为突破世界前沿重大科学问题、取得重大原创突破提供有力支撑。
4. 共同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
鼓励苏南地区立足优势学科和研究力量,聚焦国家和我省重大需求,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等领域,牵头或联合承担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支持苏南有条件的地方给予配套,构筑先发优势。落实国家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重大部署,鼓励和支持企业承担国家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智能制造、车联网、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领域的重大项目或工程,争取更多国家项目在苏南布局。聚焦先进制造业集群,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培育、产业链能级提升、企业创新赋能、标准领航等专项行动,争取更多的苏南制造业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列入国家规划。
5. 联合促进科技惠民富民
聚焦公共安全、食品安全、民生保障、生态环境、智慧城市、智慧医疗等社会发展领域,加大民生领域科技投入,完善民生领域科研体系,加快共性适用技术的示范、推广和应用。支持苏南地区科研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和医药企业,共同构建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安全与防控技术创新体系,共同加强检测试剂、疫苗和生物药物、新型化学药物制剂、中药方剂等研制,共同开展传染病防治药物、罕见病药物和高性能医疗设备研发,提高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领域研发水平、技术储备能力。
(二)产业高端攀升工程
加强苏南地区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协力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全面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努力使苏南地区成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重要汇聚地。到2025年,苏南地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52%。
1. 集成打造标志性产业
准确把握产业发展趋势,发挥以“新”促“高”带动作用,研究制定产业创新集群培育方案,大力培育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成长性强、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标志性产业,形成具有爆发力和引领力的新增长点。
2. 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充分发挥苏南地区制造业体系健全和规模技术优势,坚持空间集聚、创新引领、智能升级、网络协同、开放集成发展方向,着力在技术、设计、品牌、供应链等领域锻长板补短板,加快“卡脖子”关键技术突破,重点打造新型电力和新能源装备、物联网、高端新材料、生物医药、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实现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品牌建设、创新基础条件支撑、企业国际化水平的整体提升。优化重点产业布局和统筹发展,支持南京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重点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创新高地,充分发挥无锡高新区、常州高新区、镇江高新区、江阴高新区、宜兴环科园的特色产业优势,打造国内外有影响的特色优势品牌。加快发展昆山高新区、武进高新区机器人及智能装备制造产业、常熟高新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产业,支持苏州·中国声学创新谷等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探索科技创新与产业协同发展新模式。
3. 联动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科技支撑示范
主动承担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加强信息、生物、材料、制造、节能减排等高新技术对钢铁、化工、纺织、建筑等传统产业转型的赋能,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强苏南地区环境生态系统综合治理的科技创新供给,推进高新园区工业污水近零排放、固废资源化利用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科技创新,开展整体技术方案与政策集成示范。以大幅减少碳排放量为目标,聚焦太阳能光伏、特种合金等苏南地区优势产业领域,布局建设技术创新中心,支持扬子江生态文明创新中心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推动光伏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升级。强化高效碳捕集、零碳/负碳排放、变革性能源等领域前沿技术的超前部署,加快研发集成电路、功能材料、先进制造等领域的关键技术,培育绿色新兴产业发展新动能。到2025年,苏南地区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降低20%,苏南国家高新区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降至0.3吨标准煤/万元以下。
4. 协同推进数字苏南建设
按照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要求,推动苏南地区加快数字新基建、新科创、新产业、新服务等方面的共建共享,支撑数字科创产业融合发展和数字应用创新,提升工业软件、基础软件、安全软件等自主可控水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0%以上。鼓励高新园区整体上云,支持龙头企业建设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数字产业集聚区,构建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加快推进长三角数字金融数据中心、中国电信(苏州)数据中心、扬子江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平台等重要载体建设,加快云计算行业平台建设,推动南京建设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节点(南京灾备节点),推进江北新区建设区块链国际创新中心,支持苏州设立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江苏分中心,积极创建国家级区块链发展先行示范区、国家“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和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支持长三角数字货币研究院开展研究工作,深入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构建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与协同创新的生态圈。
(三)企业创新跨越工程
推动苏南地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健全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链主”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塑造国际竞争集群优势。
1.大力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
支持和推动苏南各地建立领军企业培育库,瞄准国际一流,推进百企引航计划,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给予集成支持,引导龙头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具备产业链整合力、生态主导力的领军企业。发挥企业出题者作用,推进重点项目协同和研发活动一体化,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创新主体相互协同的创新联合体,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鼓励龙头企业与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共建企业联合创新中心。发挥龙头企业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等优势,整合集聚创新资源,重点瞄准关键根技术,加强芯片、基础软件、关键部件、系统框架、解决方案、应用场景等集成突破,形成跨领域、大协作、高强度的创新联合,构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核心生态圈。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全面开展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引领示范的行业龙头企业。
2. 支持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
推动苏南地区深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行动要求,进一步健全以地方为主的培育工作体系,构建完善“科技创业团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链,量质并举壮大苏南高新技术企业集群。鼓励苏南各地出台专门针对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的扶持政策,建立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培育库,定期发布自创区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发展报告,打造高成长科技企业集群。支持和引导苏南地区中小企业专注细分领域做精做强。到2025年,力争苏南地区瞪羚企业达500家,独角兽企业30家,争创国家单项冠军企业50家。
3. 加大企业创新支持政策的协调力度
推动苏南地区进一步建立健全覆盖企业初创、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政策支持体系。深入落实国家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研仪器设备加速折旧等普惠性政策,通过财政奖补、项目扶持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苏南各地加大对省研发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按企业发展重大需求部署创新链的科研运行机制和政策导向,更多吸收来自企业的技术专家参与苏南地区科技创新专项规划编制和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推动企业在各类研发活动组织实施中发挥更大作用。推动苏南各地科技专家库共享共用,完善人才交流、合作和共享机制。健全科技人才流动机制,鼓励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创新人才双向流动和兼职。
4. 促进创新主体高效协同联动
支持苏南地区行业骨干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发展战略合作关系,联合组建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打造行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到2025年,力争苏南地区省级以上企业重点实验室达到60家。完善面向企业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科技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提高专业化服务能力和网络化协同水平。建立企业参与高校人才培养机制,支持苏南地区骨干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共管产业创新学院和实训基地,开展订单式培训,培养产业发展亟需的高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支持苏南地区面向全国引进专家教授到苏南企业兼任“科技副总”,选聘苏南优秀科技企业家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推进应用型研究生培养“双导师制”。
5. 联合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支撑能力
深入实施“创业中国”苏南创新创业示范工程,支持苏南地区构建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创业孵化链条,推动有条件的国家级孵化器加快建设成世界一流的创新创业载体。强化以应用场景为引领的创新创业,鼓励有条件的科技创业载体跟踪人工智能、区块链、智能网联、无人驾驶、5G通信等前沿技术动态,加强未来产业创新场景供给,探索新模式、新产业和新业态。依托“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苏南全球创客大赛等品牌活动,发挥江苏人才创新创业路演中心、苏南科技金融路演中心等创新创业服务载体作用,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投融资对接、企业合规培训等一条龙服务。推进认定一批省级双创示范基地,积极争创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支持苏南地区加快提升创新全链条服务水平,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加快建设类脑超级计算平台、区块链+数字化转型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强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等专业化科技服务,联合打造一批高水平服务业集聚区和创新平台。加快推进苏南地区科技创新券通兑通用,实现“支持范围、平台流程、服务机构、资金结算”的互通。到2025年,苏南地区技术合同成交额达3000亿元左右,科技服务业收入力争迈上万亿元台阶。
(四)科技园区赋能工程
牢牢把握“高”和“新”发展定位,发挥高新区区域创新重要节点作用,创新发展体制机制,强化示范带动效应,探索各具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模式,加快构建开放创新、高端产业集聚、宜创宜业宜居的增长极。
1.创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支持符合条件的苏南国家高新区瞄准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目标,以培育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产业集群为重点,深化区域经济和科技一体化发展,加快引进集聚高端创新资源,推动更高水平开放与更大力度改革协调并进,提升园区建设发展现代化水平,在更高层次探索创新驱动发展新路径。
2. 打造国内领先的创新型特色园区
引导苏南各国家高新区立足自身禀赋和基础条件,加强特色产业园区建设,推动资源高效配置和产业发展统筹,形成差异化、互补性的发展格局。积极引入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持续扩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大力建设新型研发机构等产业技术创新组织,加强园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园区创业孵化环境,推动形成集聚效应和品牌优势。做大做强“一区一战略产业”,建立完善高新技术成果产出、转化和产业化机制,形成各具特色的产业生态,培育若干世界级创新型产业集群。
3. 提升创新核心区建设水平
支持苏南各国家高新区加快建设集知识创造、技术创新和特色战略产业培育为一体的创新核心区。鼓励苏南各地将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研发总部等创新资源优先在创新核心区布局,打造技术创新、研发服务和人才团队高度集聚的标志性区域。支持苏南各国家高新区以骨干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院所在创新核心区建设市场化运行的高水平实验设施、创新基地,支持国家和省重大创新平台在创新核心区布局建设。
4. 建设绿色生态园区
发挥苏南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引领作用,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争创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园区。加快产城融合发展,严格控制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入驻,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在国家高新区投资建设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加强与市政建设接轨,完善科研、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安全、绿色、智慧科技园区建设。
(五)开放创新融合工程
充分发挥苏南地区对外开放整体优势,拓展全球产业创新合作伙伴关系,以更加主动的姿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以更加积极的策略吸纳全球创新资源,在更高层次上构建开放创新机制,推动形成深度融合的开放创新局面。
1. 共建多层次国际科技合作渠道
鼓励苏南地区各类创新主体联合拓展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和领域,积极开展多层次国际科技活动。支持苏南地区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园区和企业在政府间科技合作机制下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提升合作层次与水平。鼓励具备优势的苏南高校、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在海外开展联合办学、开设分支机构、实施国际援助项目等,开展技术示范与推广、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联合研发等方面的合作。支持苏南地区深度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与沿线国家的人才互动、技术交流和跨境协作。共同举办南京创新周、无锡世界物联网博览会、(常州)世界工业和能源互联网博览会、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等国际化、品牌性的展览展示与论坛活动,提升整体效果和影响力。发挥苏南地区华侨华商资本、人脉等资源优势,扩大民间科技交往。鼓励有关商会、产业联盟、企业等协同推进与国外有关组织和机构的科技创新交流合作。
2. 加大力度集聚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
协同实施或参与深时数字地球等国际大科学计划,吸引全球科学家力量开展联合研究,突破重大科学难题。深入推进“双自联动”,集聚高水平创新载体,放大开放创新效应。支持苏南各地通过共建海外创新中心、海外创业基地和国际合作园区等方式,加强与国际创新产业高地联动发展。大力提升中以常州创新园、中新南京生态科技岛、中欧(无锡)生命科技创新产业园、中日(苏州)地方发展合作示范区等合作园区建设水平。积极吸引海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在苏南地区设立研发机构或技术转移机构,共享合作关系,促进国际先进科技成果在苏南转化落地。搭建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合作平台,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等服务贸易,简化研发试验样品出入境手续。加大国际人才招引政策支持力度,共享海外引才渠道,推动国际人才认定互认、信息互换,持续推进外国专家工作室建设,打造全球高层次人才蓄水池。
3. 全力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
深入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增强南京、苏州等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城市创新能力,推进与长三角其他地区在科技、产业、人才、金融等方面的全方位合作,共同构筑优势互补、协同联动的科技创新圈和创新城市群。推动苏南五市与上海联动发展,加快打造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强化与浙江、安徽毗邻区域融合发展,推动形成分工合理、互利共赢的产业协作体系,推进环太湖科技创新圈建设。探索组建长三角自创区联盟,加强与张江、杭州、宁波温州、合芜蚌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协作联动,建立更为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积极参与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G60科创走廊建设,加快资源共用、平台共建、成果共享。推进长三角国际研发社区建设,打造国际一流研发区域。
四、共塑一体化科技创新制度体系
深入落实国家和省科技体制改革重大部署,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鼓励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在推动人才、技术、资本、信息等创新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方面先行探索经验,适时推广改革试点经验,努力实现苏南地区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实行更富吸引力的人才集聚政策
推进人才服务互联互通。开展人才互认、信息互通、平台共建、服务共享等试点,完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为人才提供跨区域住房、社保、医疗、交通、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出入境等综合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境外高端人才,按规定适当放宽申请工作许可的年龄限制。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省级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平台,探索开展人才举荐制、人才“双落户”、高层次人才订单培养、技术移民等政策试点,深入推进“G42+”重点民营企业人才人事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赋予示范基地人才人事政策集成支持。加强苏南自创区人力资源市场一体化建设,共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
创新多元人才评价方式。改革科技人才评价制度,建立健全以科研诚信为基础,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重点推行聘期评价、长周期考核。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突出评价研究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贡献。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实行以合作解决重大科技问题为重点的整体性评价。有序推进苏南地区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企业家精神,积极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敢为人先的创新文化。 健全人才激励保障机制。按照破“四唯”导向,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采取财政奖补等方式,探索建立以价值和贡献为导向、以市场认可为基础的人才和企业贡献奖励机制。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基础的资金管理机制,推行经费使用包干制,支持苏南各地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间接费用按照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承担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其中,500万元以下的部分,间接费用比例为不超过30%,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不超过25%,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为不超过20%;对数学等纯理论基础研究项目,间接费用比例进一步提高到不超过60%。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扩大劳务费开支范围,由单位缴纳的项目聘用人员社保补助、住房公积金等纳入劳务费列支。
(二)构建更具市场导向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和免责机制。大力发展科技成果市场化评价,强化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和苏南地方技术交易分中心功能,构建多元化科技成果市场交易定价模式。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有关资产评估管理机制,鼓励苏南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建立成果评价与转化行为负面清单,完善尽职免责规范和细则。
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支持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南京大学、南京工业大学、苏州大学等深入开展国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不断总结试点经验,适时向苏南自创区推广。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实行“预算+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除特殊规定外,财政资金支持产生的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由新型研发机构依法取得、自主决定转化及推广应用。
拓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强化需求导向的科技成果供给,引导科研人员面向市场开展技术创新,推动科技成果“二次开发”。更大力度开展“科技镇长团”“科技副总”“产业教授”选派工作,推动科教、产业、人才交流,促进高端创新资源与产业更加有效对接。完善技术转移体系,加强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三)完善更加高效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拓宽间接融资渠道。支持苏南有条件的地区建立科技创新企业“白名单”制度,鼓励和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向“白名单”企业提供政策性金融产品及投融资服务。鼓励商业银行在苏南自创区设立科技支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投贷联动模式,积极探索开展多样化的科技金融服务。推动建立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评价体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 壮大创业投资规模。鼓励苏南地区设立引导基金,按市场化原则引导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投向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引导社会资本支持高成长企业发展。创新国有资本创投管理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国有创投企业建立跟投机制。加快建设南京河西金融集聚区、长三角国际路演中心、苏州沙湖创投中心、苏州高新区财富广场、苏南科技金融路演中心、无锡太湖新城金融街、常州龙城金谷等创业投资集聚区,优化创业投资发展的制度环境和生态环境,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业投资机构,吸引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创投机构在苏南地区投资。
强化资本市场支持。支持苏南地区开展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行动,推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企业进入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支持科技型上市公司做强做大,发挥高质量上市公司对科技创新的带动作用。发挥上交所江苏企业上市培育基地、深交所江苏创新创业企业上市培育基地、北交所(全国股转系统)江苏基地、上交所苏南基地作用,推动苏南地区优质科创资源更好对接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苏南国家高新区开发建设主体上市融资。鼓励苏南有条件的地区组织发行高新技术企业集合债券。
(四)构建更严格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
推动知识产权创造与合作。深入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支持苏南地区企业、科研机构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跨区域合作组建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加快重点产业专利布局。推动苏南地区加快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深入实施专利导航工程,综合运用产业数据、专利数据等研判创新发展方向。支持苏南地区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转化实施。
强化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率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体制改革,建立以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联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行完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和跨地区执法协作的工作机制。支持常州、无锡、镇江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加强南京、苏州等地知识产权法庭之间的合作交流,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共同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率先试点“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建立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和费用奖补机制。加快建设“互联网+金融+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形成跨行政区域的公共服务合作机制和知识产权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加快构建政府引导、多元参与的一体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五、共建高效融通的一体化创新格局
健全完善高效协同的一体化工作推进体系,共同对区域性科技创新目标、重点任务、资源布局、国际合作等进行协商和统筹,聚力打造高水平“创新矩阵”。
(一)统筹推进一体化空间布局
推动苏南地区资源要素科学配置、合理流动,加快形成沿沪宁产业创新带、环太湖科技创新圈等“一带一圈”新格局。支持南京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和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大力推进原始创新和未来产业发展,加快科技体制综合改革,着力打造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支持苏州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充分利用开放创新优势,大力集聚全球创新资源要素,全链条营造最优创新生态,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支持无锡、常州、镇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明确功能定位,更好促进资源要素科学配置、合理流动,推动南京与镇江联动发展,加快G312产业创新走廊建设,共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创新型城市群。
(二)完善一体化工作组织体系
依托苏南自创区建设部际协调小组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加强苏南自创区建设的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发挥省苏南自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理事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推进一体化发展的体制优势和组织优势。健全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开展规划、政策和重大项目咨询论证,为苏南自创区建设提供高质量的咨询建议。加快苏南自创区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上下联动、统一高效的工作推进体系,集中力量共同推进重大事项、重大任务落实落地,定期举办苏南自创区发展高峰论坛,积极构建能力互通、要素互联的立体化服务网络,提升苏南自创区建设整体效能。
(三)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发挥苏南自创区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省内全域一体化发展。支持苏南各国家高新区通过一区多园、南北共建、飞地经济、异地孵化等方式,跨区域配置创新要素,加强区域间资源统筹、创新合作与产业配套,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高质量推动跨江融合、南北联动。推广苏宿工业园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等合作开发管理模式,提升共建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水平,引导促进产业合理有序转移,建立与产业转移承接地间利益分享机制,加大对产业转移重大项目的土地、融资等政策支持力度,推动形成区域联动发展新格局。鼓励以苏南各国家高新区为主体整合或托管区位相邻、产业互补的开发园区或各类工业园区等,打造更多集中连片、协同互补、联合发展的创新共同体,构筑区域创新增长极。
(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强化苏南自创区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强度、投资强度、人均用地指标整体控制,提高平均容积率,促进园区紧凑发展。建立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和动态监测机制,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完善土地利用政策,苏南自创区建设用地重点用于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载体项目和配套设施建设,对苏南自创区内纳入省重大项目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省实验室、国家和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质检中心的用地计划指标由省统筹解决。鼓励苏南各地在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对国家高新区给予倾斜,优先用于国家高新区重大科技创新等项目用地。鼓励苏南各地在各国家高新区依法依规落实国家和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政策,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创新创业等产业载体。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年期出让模式。积极推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盘活利用存量土地资源。
(五)共同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
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对标国际一流,推进苏南地区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加快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容缺受理制,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审批备案事项。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放宽市场准入,简化审批程序,加快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授权事项清单制度,赋予苏南各国家高新区相应的科技创新、产业促进、人才引进、市场准入、项目审批、财政金融等省级经济管理权限。支持苏南各国家高新区探索新型治理模式,优化内部管理架构,推行大部门制扁平化管理,加强科技创新职能,合理配置内设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国家高新区探索岗位管理制度,实行聘用制,建立完善符合实际的分配激励和考核机制。建立国家高新区与省级有关部门直通车制度,创造工作便利化条件。推广苏锡常高新区政务服务一体化经验模式,推动实现政务服务“同城待遇”。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政企沟通渠道。
六、规划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苏南自创区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苏南自创区建设部际协调小组、苏南自创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规划纲要实施的全面指导,苏南自创区理事会统筹负责规划纲要的组织实施,协调落实自创区建设重大事项和改革任务。省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在产业发展、金融支持、人才招引、土地资产配置、环境保护等方面研究出台具体支持政策和措施。苏南五市及各国家高新区要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体系,做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共同推动苏南自创区一体化发展。
(二)优化支持方式
深入贯彻实施《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落实法定职责,依法推进苏南自创区建设。充分发挥苏南自创区建设专项资金导向作用,探索推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的管理方式,实施精细化、差别化管理,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推动自主创新经费持续稳定增长。创新地方财政投入方式,加强对重大科技项目的联合支持,提升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率。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现代服务业发展及科技计划、人才计划等专项资金,重点加大对苏南自创区的支持力度。
(三)强化动态管理
建立健全苏南自创区一体化发展统计体系和评价体系,推进开展苏南自创区建设统计监测和评估评价,将苏南自创区建设推进情况作为相关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支持苏南自创区建设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规划推进落实情况监测评估,确保规划取得预期成效。
附件:
1. 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十四五”科技创新主要指标细化表
2. 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重点任务清单(2021-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