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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的通知

苏科政发〔2023〕152号
级别:江苏省级状态: 有效
分类:人才激励政策,江苏省级,科技企业家/高层次人才/博士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中共江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设区市市委人才办、编办,市科技局、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省积极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出了科研人员减负措施,但项目申报材料多、评价考核频繁、事务性负担重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开展主题教育大调研、大讨论进行归集、梳理、凝练,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提出如下要求:

        一、开展攻坚行动。切实保障科研人员将主要精力用于科研工作,着力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活力,是“在科技自立自强上走在前”“科技创新上取得新突破”的重要保障。各地方、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主动向前一步、靠前发力,把持续深化科研人员减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集中三个月时间,按照应减必减、能减则减的原则,组织开展减负攻坚行动,有力有序、落细落小,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加快数字转型。以“数字科技”平台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着力加快全领域全链条全环节管理数字化转型,力争到2024年底可网办率达到100%。全面深化科技服务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减风险,逐项梳理,逐条规范,着力在“减”“并”“联”上下功夫求实效。

        三、压实责任推进。针对当前科研人员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经梳理形成重点事项清单,要抓紧研究深化措施和细则,上下贯通、一体推进,提升效能、务求实效。要加强调研,因地制宜,举一反三,探索提出符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的减负新举措。注重发挥科研人员主体作用,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完善措施,不断提升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加强跟踪问效。各有关部门要对减负工作加强跟踪指导,建立沟通反馈渠道,及时听取各方意见,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把经实践检验有效的成果固化为工作制度和政策举措,推动减负成果制度化、长效化、精准化。

        附件:减轻科研人员负担重点事项清单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江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江苏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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