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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全市企业服务体系工作方案

苏府办〔2023〕199号
级别:苏州市级状态: 有效
分类:其他政策,苏州市级,其他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关于建立健全全市企业服务体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一民政府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关于建立健全全市企业服务体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企业服务体系,积极营造有利于我市产业体系壮大和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服务环境,构建企业服务中心、“助企通”平台、政企恳谈会、12345热线电话、助企员队伍等多维立体服务体系,打造企业动态感知系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

        (一)完善企业服务网络。

        1.加强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各县级市(区)应高度重视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企业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按照“企业怎么方便怎么设,效率怎么高怎么来”的原则,统筹优化功能,整合服务资源,强化人员配备,在有条件的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增设企业服务专区(窗口),加快推进县区街镇企业服务中心与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等的深度融合。对市场主体运营、规模较大的产业园,县区街镇企业服务中心(或承担企业服务职能并挂牌的相关单位)应整合相关政府部门资源为园内企业提供就近服务或上门服务。到2024年2月底,各地可根据自身实际完成企业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企业服务全覆盖。(牵头部门:市工信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各涉企部门和单位)

        2.做精企业服务内容。各地企业服务中心和公共服务机构等应每月定期收集整理企业服务政策,采取集中宣讲、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助推企业及时了解掌握产业政策导向和前沿技术方向,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为企业答疑解惑,将政策红利切实转化为企业发展动力。各地涉企部门和企业服务中心应重点聚焦规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和骨干企业等,为企业提供政策帮享、诉求帮解、创新赋能、融资对接、市场开拓、稳岗引才、产业链畅通、智改数转、技能培训等服务,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牵头部门:市工信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科技局,各涉企部门和单位)

        3.推动公共服务平台提质增效。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方式鼓励企业服务中心及公共服务平台(基地)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并带动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争创市级以上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和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各地可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和企业实际需求,分类建立服务机构库,定期举办服务机构与企业的对接交流活动,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服务协同。(牵头部门:市工信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部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涉企部门和单位)

        (二)做强“助企员”队伍

        4.强化助企队伍建设。整合现有基层政务服务和企业服务力量,组建“助企员”队伍。每位助企员至少结对2家企业,开展定期联系或走访,收集反馈上报企业诉求。到2024年2月底,兼顾一二三产业至少结对2万家企业,其中规上工业企业实现全覆盖。(牵头部门:市工信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各涉企部门和单位)

        5.推动惠企服务落实。坚持“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原则,助企员依托各级企业服务中心做好企业政策宣贯、诉求排摸跟踪培育、动态监测、稳企留企等工作。充分发挥“助企通”的企业诉求汇集处办功能,第一时间将现场无法解决的诉求上传至“助企通”,实现企业诉求云办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重点推动政策奖补、融资服务、税费减免、用工稳岗等惠企政策向企业直达,提高为企服务的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牵头部门:市工信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各涉企部门和单位)

        (三)优化企业诉求处办机制。

        6.建立“助企直通”恳谈会机制。市委或市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召开一次“助企直通”政企恳谈会,面对面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协调解决企业反映问题诉求。每月对承办单位响应、办结、满意等情况进行评价分析,并纳入部门年度考核。(牵头部门:市工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工商联,责任部门: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涉企部门和单位)

        7.拓宽企业诉求渠道。依托“一企来办”平台和12345热线、“苏商通”APP,线上整合各地各部门现有的企业服务平台,进一步优化完善企业诉求办理机制,打造“助企通”苏州品牌做到政策服务无求自应、直达快享,实现对企业诉求的及时高效响应。(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部门:市大数据局、市工信局,各级“12345”平台主管部门,各涉企部门和单位)

        8.规范诉求处办流程。“12345”平台设企业服务专席,统一受理并流转企业诉求。对于企业一般性诉求,通过知识库、专家库予以解答,无法在线答复的派单至相关涉企部门办理。对于疑难诉求以及跨部门、跨地区的复杂诉求,根据企业诉求办理协调督办工作机制有关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室协调派发并指定牵头部门,推动疑难、复杂问题有效解决,实现全流程“闭环”处置,对于融资、用地、引才等涉企发展事项,由各地工信等相关部门和企业服务中心协调推动。(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部门:各级“12345”平台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信局,各涉企部门和单位)

        9.构建多维度“好差评”评价机制。企业按照“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五个维度对诉求办理结果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非常满意、满意和基本满意的,相关服务诉求作办结处理:评价结果为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由“12345”平台全量回访核实,企业有进一步办理需求的,交办承办单位继续办理;对因法律法规、政策限制等原因一时难以解决、无法继续办理的,由承办单位向企业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可申请作办结处理。企业诉求办理评价结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局,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责任部门:各级“12345”平台主管部门,市工信局,各涉企部门和单位)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将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动我市产业体系壮大和制造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涉企资源配置,确保工作有举措,落地见实效,并于2024年1月底前上报实施方案。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对各地各部门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体系。

        (二)加大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多措并举鼓励全市各级企业服务中心、社会公共服务机构扩大服务覆盖面、降低服务价格,提升服务质效。对助推企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奖励。

        (三)强化宣传引导。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宣传推广企业服务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先进典型,选树一批优秀服务机构和服务工作者,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大企业服务力度,凝聚全社会共识,营造合力助推全市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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