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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暂行办法

苏科高〔2012〕402号
级别:江苏省级状态: 有效
分类:其他政策,江苏省级,中小企业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科委),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意见》(苏政发〔2012〕79号)精神,进一步明确科技金融相关政策的扶持对象,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备案工作,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暂行办法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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