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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的通知

级别:江苏省级状态: 有效
分类:涉税优惠政策,江苏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方式:奖励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各设区市、县(市、区)科技局(科委),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16〕107号)要求,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进一步强化高新技术企业源头培育,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的创新型企业集群,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小升高”计划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9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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