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关于印发《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科行审〔2019〕362号】
级别:江苏省级状态: 有效
分类:其他政策,江苏省级,其他
支持方式:其他
支持产业:所有产业
发文单位: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各设区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印发<自贸区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基〔2019〕398号)要求和我省有关“证照分离”改革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验动物许可相关管理服务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了《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2月31日

中国(江苏)自贸试验区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科技部《自贸区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国科发基〔2019〕398号)和省政府《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苏政发〔2019〕73号),切实做好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称自贸试验区)实验动物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等决策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进一步优化实验动物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强化实验动物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激发实验动物工作单位活力,确保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二、试点范围

        落实国家和省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要求,全覆盖试点范围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苏州片区和连云港片区。

        待省政府按程序征询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试点范围可扩大至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南京江北新区及全省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自2020年1月1日起,省科技厅对试点范围内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证的审批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

        三、改革举措

        1、压减要件环节。试点范围内单位申请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证,在提交《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申请书》的同时,只需提交实验动物设施平面布局图、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实验动物质量和设施环境检测报告(根据申请内容提供相应检测报告)、废弃物(含动物尸体)处理协议或符合环保等相关要求的说明、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设立文件、实验动物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目录、实验动物生物安全应急预案6项材料,其他在国科发基〔2019〕398号文件中明确取消的材料不再提供,改为在事中事后监管中进行核实。

        2、压缩办理时限。试点范围内的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证法定办结时限由原来20个工作日缩减至14个工作日(申请材料容缺受理后补证材料所需时间和组织专家现场考核环节所需时间,不计入法定办结时限)。

        3、简化延续申请程序。试点范围内实验动物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的单位,如申请单位承诺原许可范围及条件没有实质性变化,提交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延续申请书(见附件)后,可直接办理许可证。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一是开展初次申请事后监管,对已取消证明材料所涉及事项,在现场考核时进行合规性核查。二是补充延续申请简化审批事后监管,通过简化延续申请程序办理的事项,省科技厅在核发许可证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如发现不符合承诺条件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三是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规范开展试点范围内实验动物现场核查、监督检查、质量抽查等,适时联合辖区内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开展实地核查、质量抽检等,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公开查处结果。

        四、工作要求

        省科技厅负责统筹推进全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落实“不见面审批”要求,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省科技厅旗舰店或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做好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和送达工作,公开许可流程、要素材料和咨询方式;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及专业机构对有需要的单位提供关于实验动物设施图纸、动物房建设布局、生产或实验需求等方面的专家信息;加强与省有关部门及试点范围内相关管理机构的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审批监管无缝衔接。设区市科技局和试点范围内相关管理机构应认真做好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内的实验动物事中事后日常监管工作,强化人员培训,加强宣传解读,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实验动物质量,保证实验动物生产和动物实验安全。

        附件:江苏省“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范围内实验动物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附件下载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