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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国博士后创新创业大赛,本月底截止!欢迎参赛!
活动通知
一、国家奖励政策
(一)创新赛和创业赛组别,对获得各专业领域前50%的项目,颁发金奖2个、银奖4个、铜奖6个,优胜奖若干。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
(二)海外(境外)赛组别,颁发金奖2个、银奖4个、铜 奖6个,优胜奖若干。其他参赛者颁发参赛证书。
(三)揭榜领题赛组别,根据需求发布及参赛应征情况,颁发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若干。
(四)对组织参赛的地方、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若干。
给予金奖、银奖、铜奖及优秀组织奖适当奖励。对获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中的国内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颁发“全国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
二、江苏省配套激励政策
(一)获得全国大赛总决赛奖项人员,除享受全国大赛总决赛激励政策外,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我省配套激励政策。
1. 职称方面:获得全国总决赛金奖、银奖、铜奖的博士后,经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考核认定后,直接晋升本专业正高级职称。获得优胜奖的博士后,已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不具备副高级职称的,经江苏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考核认定后,可直接晋升本专业副高级职称。获奖(含优胜奖)团队其他成员,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其参与的博士后创新创业业绩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参考依据。
2. 重大人才工程计划方面: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举荐纳入第六期“333”第三层次人才培养对象。
3. 博士后经费资助方面:符合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计划条件的,2022年度直接给予A类资助,已获得该计划人员经费不足部分予以补足。
4. 载体建设方面:在苏创办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优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其所在单位已为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的,直接入选“省示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可获得省博士后创投中心优先资助、优先投资。
(二)对入选江苏博士后创新创业营的博士后,统一颁发“江苏创新创业优秀博士后”证书;符合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计划条件的,2022年度直接给予B类以上资助,已获得该计划人员经费不足部分予以补足。团队人员和所在单位可获得省博士后创投中心优先资助、优先投资,可优先获得省内有关金融机构贷款授信服务。
总决赛举办地为广东省佛山市,时间预计为11月中下旬。赛事主要包括创新赛、创业赛、海外(境外)赛、揭榜领题赛四个组别。
即日起至8月31日, 符合参赛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所在团队可登录中国博士后网大赛专区( )报名参赛。
三、参赛条件
创新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名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团队成员均年满18周岁,有合作基础;
(二)项目具有创新性,且至截止报名时参赛项目尚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运营;
(三)参赛项目所提出的成果、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且参赛者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创业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2016年1月1日以后至截止报名时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初创型企业,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成员中至少有1名成员是国内在站或已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企业拥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三)参赛项目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发展空间大;
(四)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参赛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
海外(境外)赛:
参赛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赛项目技术研发负责人或项目研发团队的核心成员至少有1人在报名截止前仍在海外(境外)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海外(境外)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在海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拟在国内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团队成员均年满18周岁,有合作基础,国籍不限;
(三)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且尚未在中国境内落地;
(四)须对其参赛的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团队应承诺申报材料及比赛过程中无国际知识产权纠纷、商业侵权等失实或失信行为。
揭榜领题赛:
参赛对象为国内在站或已出站博士后人员、拟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博士,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针对科技企业、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的技术难题,提出明确解决方案,要求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可行、数据真实;
(二)有明确的预期目标及相应技术指标,有可靠的项目完成年限及进度安排等;
(三)具有合法自主的知识产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参赛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多人组团进行联合攻关,团队内部有较为明确的合作机制。
四、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昆山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与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前进西路1801号D栋918室)
联系电话:0512-57327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