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台湾居民申请补发、换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台湾居民申请补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许可主体:昆山市公安局
设定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16、19、21条
申办条件:台湾居民所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遗失、被盗或者损毁的。
申报材料:
1、用黑色水笔完整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请表》;
2、有申请人签名的关于台胞证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
3、办理有效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
4、本人台湾身份证或户籍誊本或户口名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台湾地区出入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一年内)纸质二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
7、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还需监护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8、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9、申请补发5年期台胞证须本人到场;
注: 1、照片应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无饰件露耳露眉半身头像(穿深色上衣)、白色背景彩照(光面相纸),一次性快照不予受理;照片须通过系统检测。
办事流程:受理→审批→发证
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待通知)
收费依据:《关于公布公安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苏价费字[2005]232号 苏财综字[2005]64号)
收费标准:补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00元。
咨询电话:0512-57385868
办理地点:昆山大队窗口(全业务办理)
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4楼公安出入境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12-57385868
台湾居民申请换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许可主体:昆山市公安局
设定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16、19、21条
申办条件:台湾居民所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即将到期(不足6个月的)、证件损坏不能继续使用或换发卡式台胞证的。
申报材料:
1、用黑色水笔完整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2、办理有效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
3、本人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个人资料页),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还需监护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近期(一年内)纸质二寸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片2张;
5、申请换发五年期台胞证必须本人到场;
6、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注: 1、照片应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无饰件露耳露眉半身头像(穿深色上衣)、白色背景彩照(光面相纸),一次性快照不予受理;照片须通过系统检测。
办事流程:受理→审批→发证
法定时限: 7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待通知)
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收费标准:换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00元。
咨询电话:0512-57385868
办理地点:昆山大队窗口(全业务办理)
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4楼公安出入境窗口
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电话:0512-5738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