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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工作正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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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31   报送材料截止期
2017-08-31   报送材料截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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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16〕107号),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发展,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根据《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苏科高〔2013〕260号)和《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苏科高发〔2016〕319号),现就组织开展2016年度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全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省级以上大学科技园(含筹建)自愿参加。

二、评价期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评价流程

        1、单位自评。

        本次评价工作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各参评单位使用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2016年度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自评报告”(见附件1,以下简称“自评报告”),并在线提交至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审核。

        2、地方审核。

        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对各参评单位提交的数据和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再提交至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所有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重点审核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较大的数据、此次补充填报的非年报数据、逻辑关系存在异常的数据及其证明材料。

        3、专家评价。

        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评价材料进行评审,形成绩效评价结果。孵化器评价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和不合格(D)四个等级。

        4、结果运用。

        省科技厅对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形式在适当范围予以公布,并作为2017年度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的重要参考。对连续两次评价结果不合格的国家级孵化器,报请科技部取消其国家级资格,同时取消其省级资格;对连续两次评价结果不合格的省级孵化器,取消其省级资格。取消国家级或省级资格的孵化器,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省级孵化器。

五、材料填报

       1、各孵化器登录系统后,首先要对原上报的2016年火炬年报有关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对确有充分理由需要修正的,应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交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审核盖章后报科技厅,由省科技厅审核并决定是否予以修改。

        此外,据实填报“上年度孵化器内在孵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次数、孵化器中高层次人才创办企业数量、上年度孵化器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支持的各类项目和荣誉的数量、上年度在孵企业销售额平均增长率、上年度毕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服务企业数”等6个火炬年报统计之外的指标数据;就“孵化器体制机制及运营模式、信息化管理水平、运营管理团队水平、上年度众创空间和加速器建设工作、上年度开展的创业导师、创业投融资等特色工作、突出服务案例及辐射带动作用”等方面提供文字总结。

        因国家大学科技园的火炬年报统计指标体系与孵化器不同,自愿参评的国家大学科技园本次需填报全部数据。

        2、各参评单位将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审核通过、生成水印的自评报告下载打印、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后,连同本单位签字盖章的审查推荐表,一并报送所在地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审核。为减轻基层单位负担,除需要对原上报的火炬统计数据进行修正外,原则上不再要求上报证明材料,只需备好由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核查即可。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根据审核情况,在审查推荐表上签字盖章后,与纸质自评报告一并提交所在设区市科技局(科委)。

        3、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收齐辖区内各参评单位自评报告后,连同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审查推荐表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送至江苏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六、有关要求

        1、各参评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评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虚报统计数据等行为。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和设区市科技局(科委)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评价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对未填报2016年火炬年报以及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评价资料的孵化器,评价为不合格;对在评价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等不良信用行为的单位,一经查实,评价为不合格,并将相关责任主体记入信用档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张迪025-83379768

        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唐余康025-83232116

        电子邮箱:jstbia@163.com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7号江苏科技大厦408房间

        附件:

        1、2016年度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2、审查推荐表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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