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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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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0   完成初步评估工作
2018-11-10   完成初步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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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各有关单位:

        企业院士工作站是引导院士团队向企业集聚,促进核心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创新载体。为进一步规范院士工作站运行管理,推动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提升院士工作站创新能力和水平,2018年省科技厅组织开展部分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运行绩效评估,为进一步做好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与内容

        2018年为首次评估,评估对象为2014年底前立项支持的298家省级企业院士工作站(见附件1)。

        评估内容为2015-2017近三年在科技创新平台共建、核心技术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合作绩效。

二、评估工作组织实施

        由设区市科技局(科委)负责辖区内院士工作站评估的具体工作;省科技厅负责制定评估指标体系(见附件2)和综合评估工作,依据各地初步评估结果,择优遴选一批优秀工作站。

三、评估程序

        1、填报评估材料。设区市科技局(科委)依据省科技厅制定的评估材料及附表(见附件3),组织辖区内院士工作站填报并提供相关证明附件。

        2、核实事实和数据。设区市科技局(科委)根据评估对象报送的材料,逐一核实填报的数据,对提供复印件的,必要时可核查原件。审核设站单位是否与院士至少在科技创新平台共建、核心技术研发、技术成果转化、创新人才培养等其中一个方面保持合作。因客观原因合作较少的院士工作站,经合作院士同意,可自愿放弃参加评估,不再纳入“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序列管理。

        3、初评与推荐。设区市科技局(科委)根据确定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方法和经核实后的评估对象填报的评估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初步评估结果在本辖区公示无异议后,按初步评估结果排序上报省科技厅,其中,排序前30%的作为“优秀”等次候选院士工作站,同时报送评估材料及相关证明附件。

        4、综合评估。省科技厅在各地推荐的候选院士工作站中,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优秀”等次的院士工作站30家左右,其余为“良好”等次。

        5、结果公示。省科技厅依据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初步评估结果、专家综合评估结果,对院士工作站的运行绩效进行排序并公示。

四、评估等次与结果使用

        经综合评估遴选出的30家“企业院士工作站”,定为“优秀”等次;其它各地推荐的排名前30%的,定为“良好”等次。评估为“优秀”和“良好”等次的,安排一定的后补助经费;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同时授予“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优秀)”铭牌。

五、材料报送要求

        11月10日前,各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完成初步评估工作,将公示后无异议的初步评估结果及排序前30%的候选院士工作站评估材料及相关证明附件上报省科技厅条件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97993963@qq.com。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机构与条件处

        凌家俭   025-57715340

        省科技条件管理服务中心

        郑传月   025-86637560

        附件:

        1. 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评估清单

        2. 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3. 江苏省企业院士工作站绩效评估材料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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