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中心

昆山市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通知发布!

时间节点

2019-06-14   昆山省网系统提交截止时间
2019-06-14   昆山省网系统提交截止...
加载更多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科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9〕62号)要求,结合《苏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19〕5号)有关规定,现就昆山市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按照“一次申报、分别入库”原则统一组织。企业只需申报一套材料,经一次专家评审,按照“统一评审标准、统一评审指标、统一评审专家要求”,根据省、市培育库入库条件规定得分分别入省库、市库。
二、入库企业条件
        入库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为在昆山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5、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不能用高企申报的三会计年度材料,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申报要求
        1、提交预申报资料。未提交《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申报汇总表》的请于3月30日前报送区镇科技部门(已提交的不需再报送)。
        2、省网申报。企业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信息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并选择“昆山市科学技术局”作为注册机构提交。注册受理通过后,企业再次登录“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注意:若企业之前在“省高新技术企业辅助材料提交系统”注册过用户名和密码的,请直接使用该用户名密码登录。
        昆山省网系统提交截止时间:6月14日。
        3、不得重复入库。2017年、2018年已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入库(纳入市库未入省库的可以再申请纳入省库)。
        4、申报材料。
        (1)纸质申请书:《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省辅助系统导出)及附件材料(材料清单及装订顺序见附件一)。所有申报材料应按装订顺序逐页编制总目录、分类目录和页码,每一部分子目录用彩页隔开,正反面打印,并在书脊处注明(2019高企培育+公司全称)。申报材料中所有标注需要签字、日期、盖章的地方,必须清晰签名,写上日期,加盖公章。
        (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原件,胶装装订(不要分上下册或多册)。
        (3)电子材料:光盘二份,含整套入库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电子档,用外记号笔标注企业全称,文档必须完整清晰。
        纸质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6月3日—6月14日。
        材料报送地点:昆山市科技局(地点因为场地搬迁另行通知,联系电话:57397065  57313714)。
四、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
        1、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申请书(由网络生成后打印);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两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和附表)。
        对于涉密企业,须将申请入库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五、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通知。省培育通知见《关于组织开展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2019年度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19)62号);苏州培育通知见《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科高(2019)9号)。
        2、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鼓励“高企培育入库”与“国家高企申报”当年同时申报(同年度入库出库政策可以同时享受),努力争取高企培育和认定奖励政策应享尽享。同时,今年高企培育省库与市库评审标准一致,请符合培育条件的企业尽量申报“高企培育入库”。
        3、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有效期三年。在培育期内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予以出库;三年期满后,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调整出库,且不再受理入库申请。
        4、关于更名。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如发生更名、经营业务、生产技术活动等与培育标准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一个月内报昆山市科技局;变化后不符合高企培育入库相关规定的,自当年起终止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资格。
六、昆山市政策
        昆山市级政策目前为纳入市库或省库奖励5万元,出库奖励15万元,首次认定高企再奖励10万元,此外部分区镇还有另外配套政策。同时,江苏省也会有一部分资金奖励(2018年超过7万,2019年力度更大)。
七、咨询电话

昆山市各区镇科技部门联系方式

区镇
联系电话
邮箱
开发区
57354200
20723730@qq.com
高新区
57559014
ksnd57559014@126.com
花  桥
57691817
451657717@qq.com
张  浦
57296290
zp-kjb@163.com
周  市
50131696
953039113@qq.com
陆  家
57671410
lj_kjb@163.com
巴  城
57659858
bc_kjb@126.com
千  灯
57479393
qdzkjb@163.com
淀山湖
57485256
1911148819@qq.com
周  庄
57218152
1165439529@qq.com
锦  溪
57109052
kslly@jxeip.com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

相关公示

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