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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昆山市双创人才(团队)计划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9-04-15   第一批(上半年)网上集中受理截止时间
2019-08-15   第二批(下半年)网上集中受理截止时间
2019-04-15   第一批(上半年)网上...
2019-08-15   第二批(下半年)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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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镇党委和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科创 “631” 计划,加快推进国家一流产业科创中心建设,把昆山打造成为科技创新的策源地、人才创新创业的首选地,为昆山在高质量发展中实现 “全新一跃”提供强大支撑。现就2019年度昆山市双创人才(团队)计划(以下简称昆山双创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重点

        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重点支持光电、半导体、小核酸及生物医药、智能制造四大主导产业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

二、申报条件

        (一)双创团队

        双创团队主要支持具备原始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能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持续的创新支撑,并引领和推动昆山产业跨越发展的具有影响力的团队。基本条件如下:

        1.团队由领军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一般不少于3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合理,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并可继续稳定合作3年及以上;

        2.领军人才应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获得昆山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认定。团队成员一般应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并有卓越的创新能力、丰富的研发管理经验、显著的业绩和成效;

        3.团队成员应于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引进到昆山创业或全职到昆山企业工作。自主创业的团队、领军人才应为创办企业的主要股东,且企业已正式注册成立;企业引进的创新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

        4.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所在企业原则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三年内项目投入不低于2000万元,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

        (二)创业人才

        创业人才主要支持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特别是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的创业人才。创业人才项目分为创业领军项目(A类)、创业成长项目(B类)和创业孵化项目(C类)3个类别。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B类项目对学历学位和年龄无要求);

        2.具有丰富的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3.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创业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4.应为在昆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允许以持股公司的形式进行间接出资;

        5.创办的企业经营模式科学合理,发展目标清晰。核心团队结构完整,综合实力较强;

        6.申报企业信誉良好,符合昆山产业发展方向,且已参加社会保险。

        各类创业人才除必须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创业领军项目(A类)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2)有5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3)申报人应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到我市创(领)办企业,申报企业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4)个人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500万元,且实收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不低于30%

        (5)项目申报时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累计已达到100万元。

        2.创业成长项目(B类)

        (1)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

        (2)企业创办时间在10年以内(2009年7月31日之后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3)企业至少拥有1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国家新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4)企业最近1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

        (5)申报企业须为经认定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且承担过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3.创业孵化项目(C类)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2)申报人应在2017年1月1日以后到我市创(领)办企业,申报企业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

        (3)个人认缴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不低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

        (4)经市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内离岸孵化项目,也可享受创业孵化项目(C类)的政策奖励。

        (三)创新人才

        创新人才主要支持到昆山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至少5年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

        3.申报人应为2017年1月1日以后到我市工作,并在2019年7月31日前完成相关引进手续,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及以上;

        4.申报人从到我市工作次月起,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3万元;

        5.申报企业信誉良好,符合昆山产业发展方向,且已参加社会保险。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由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专家、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专家、省双创人才、“333工程”培养对象、省科技企业家、省产业教授、姑苏领军人才或昆山双创人才创办;②国家或省认定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③拥有苏州市级以上研发机构;④苏州市级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

        6.企业高薪聘用的人才(一般年薪60万元以上),学历和来昆时间可放宽,并优先给予支持。

以上人才(团队)特别优秀的,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由区镇出具特别推荐说明。优先支持国内外优质创业大赛的优秀获奖项目。

三、申报受理

        1.申报方式

        项目采取网上集中受理的方式。各申报单位要对照本通知要求,,进入“昆山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平台”,有关文本格式和要求在网站查询和下载。

        2.申报材料

        双创团队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以及团队成员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项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创业人才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以及人才基本情况、创办企业情况、创业项目情况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创新人才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以及人才基本情况及与引才单位关系、实施项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各类别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详细清单参见附件。

        3.受理时间

        (1)第一批(上半年)受理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验资、人才引进等相关工作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网上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15日17:00。

        (2)第二批(下半年)受理2019年4月1日-2019年7月31日之间完成工商注册、验资、人才引进等相关工作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网上集中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15日17:00。

        逾期不予受理。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区镇既要广泛宣传、广开才路,积极引进推荐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又要按照申报要求,严格申报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申报材料,把好引进人才的质量关,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申报项目汇总表(排序并盖章后)并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2.申报人才、团队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3.各申报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对引进人才的介绍和评价应依据充分、客观公正;申报个人要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申报项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及个人的申报;

        4.同一项目连续申报不超过2次,同一企业同一批次只能申报一个人才项目,已获得“昆山市双创人才(团队)计划”资助的企业,尚未通过验收的,一般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昆山市双创人才(团队)计划”的人才不再重复申报创新创业人才。已入选上级人才(团队)计划支持的人才(团队)不再重复申报本级人才(团队)计划。

        5.各区镇要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服务与指导。申报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要及时与市、区镇科技局联系解决。

        联系方式:

        开发区科技局0512-50352339

        高新区科技局 0512-36836450

        花桥经发局 0512-57608567

        张浦经促局 0512-57296290

        周市财经局 0512-57939132

        陆家科技办 0512-57672599

        巴城科技办 0512-57681216

        千灯科技办0512-55171295

        淀山湖科技办 0512-57485256

        周庄科技办 0512-57211468

        锦溪科技办0512-57109052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0512-57317683


昆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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