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中心

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9-05-08   项目申报网上截止时间
2019-05-10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2019-05-08   项目申报网上截止时间
2019-05-10   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
加载更多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产业科技创新高地的若干措施》(苏委发〔2016〕30号)和市科技局《苏州市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实施细则(试行)》(苏科规〔2017〕1号)、《关于发布2019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指南与组织申报的通知》(苏科资[2019]1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关于公布2017年度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科服[2017]363号)、《关于公布2018年度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建设项目的通知》(苏科服[2018]73号)中A类机构(附件1)。
二、组织方式
  1.申报单位登录“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上传《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申请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
  2.申报单位须进行研发经费专项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名单见《关于印发2018-2019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审计中介服务机构名单的通知》(苏科资〔2018〕3号)。
三、申报材料
  1.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申请工作采取属地化原则,各市、区科技局负责辖区内机构的组织和初审,汇总后一并报送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加盖公章。
  2.申报单位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公章)统一用A4纸打印,按项目信息表、《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补助申请表》、证明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申报。在申报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如有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2.各市、区科技局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把关,对申报单位的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申报材料的可靠性与完整性等进行全面审核。
  3.项目申报网上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8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于2019年5月10日17点前交至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一楼106室研发公共服务部(节假日不受理)。
  4.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  65240990
  材料受理: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  65246055
  系统技术支持: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65236208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4月17日
附件下载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