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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昆山市再次征集2019年姑苏领军人才计划区域重点产业专项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9-07-05   截止时间
2019-07-05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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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姑苏领军人才计划区域重点产业专项经过前期征集和汇总初步拟定“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电子信息”两个产业领域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支持领域昆山拟申报产业领域为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电子信息

        二、申报条件人才项目需符合2019年第二批姑苏领军人才项目的申报基本要求,具体要求请参见《2019年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要求》(附件1)。

        三、征集方式与截止时间

        请符合以上领域方向和申报条件的企业人才,填写《昆山市2019年姑苏领军人才计划区域重点产业专项征集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1264616485@qq.com,截止时间2019年7月5日17:00。

        四、联系方式

        昆山市科技局 电话

        57317683,57383270


        附件1:2019年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要求

        一、支持类型和条件

        1.创业领军人才。重点支持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来到苏州创业,特别是懂技术、懂市场,在相关领域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对我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起到引领支撑作用的领军人才(团队)。具体要求: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放宽到本科),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创业项目掌握相关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主导产品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潜力;

        (3)为申报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主要精力在苏州企业,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优先支持全职来苏创业的人才(团队);

        (4)本次受理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之间来苏成立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的创业人才(团队)。

        二、创新领军人才

        创新领军人才分企业创新人才和高校院所创新人才两类。

        企业创新人才主要支持到苏州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拥有博士学历学位(对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到硕士);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5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3)2017年7月1日后新引进到苏州企业工作,并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相关手续,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4)用人单位给予人才的税前年薪一般不低于上年度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

        (5)引才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由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创办的企业;2)市级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独角兽企业培育计划)、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入选企业;3)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企业。

        三、相关事项

        1. 申报的人才、团队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不良记录。申报人及申报单位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的研究内容和拟取得的创新、技术及经济效益等指标应科学合理、严肃规范,并将作为项目评审、合同签订、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或评估的主要依据,原则不予调整。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和个人的申报。

        2. 同一项目连续申报不超过2次。已经获得市新型研发机构支持的单位,尚未通过验收的,一般不得重复申报重大创新团队。已获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企业,尚未通过验收的,一般不得重复申报。己获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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