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9年昆山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文化产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昆山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昆政办发〔2015〕95号)、《关于加快创新转型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意见》(昆委〔2018〕47号)和《昆山市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昆文广新〔2018〕63号),现将《2019年昆山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文化产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做好本年度项目申报工作。
联系人:朱强,联系电话:57160090。
附件:
1. 2019年昆山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文化产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2. 2019年昆山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文化产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3. 项目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昆山市推进转型升级创新
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
附件1:
2019年昆山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文化产业)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在我市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除外)。
2.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资信等级以及项目建设资金筹措能力。完整运行不少于一个会计年度。
3.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专项资金使用单位一致。
4.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二)申报项目
1.符合《昆山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财政扶持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快创新转型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意见》、《昆山市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2.项目资金主要通过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和吸引社会资本等方式解决。
3.已按有关规定程序通过审批,且已具备一定规模,有财务支出进度,初步体现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4.同一类型项目当年度已经获得市财政其他类专项资金的,不予扶持。
二、支持重点
(一)促进融合发展项目
1.文化创意、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项目。
2.体现交互式、数字化、虚拟化、网络化等特征的文化科技融合发展项目。
3.能吸引大众广泛参与、满足消费者精神文化需求的文化旅游项目。
(二)促进转型升级项目
1.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绿色环保等先进技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创新类项目和行业示范类项目。
2.市场化运作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及文化类特色小镇建设项目。
3.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有利于促进对外文化贸易、扩大国际影响力的项目。
4.制造企业分离创意设计环节并设立独立创意设计企业的项目。
(三)促进文化消费项目
1.文化元素丰富、适应市场需求的演艺项目、影视作品、品牌活动等文化消费产品创作生产类项目。
2.对优秀传统文化进行生产性保护,促进传统文化和传统工艺走进现代生活的项目。
3.改造提升文化产品和服务,形成文化消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类项目。
4.对促进文化消费起到积极促进作用的文化惠民消费品牌或活动类项目。
(四)政府鼓励发展的其他文化产业项目。
三、扶持方式
采用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扶持,优先扶持贷款贴息项目。申请补助的项目已投资金是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期间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投入资金,其中,申请文化惠民消费补助的项目惠民金额是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期间的文化消费惠民让利总额。申请贴息的项目贷款利息是2018年7月1日~2019年6月30日期间支付的与项目建设相关的银行贷款利息。申请奖励类项目原则上应在2018年1月1日后完成。
四、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9年8月10日。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单位按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材料完整、字迹清晰。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编制目录,一式两份。同时,在昆山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平台的企业端口进行网络申报
(二)区镇文化产业工作部门要广泛宣传发动,拓宽项目来源,组织申报培训,辅导申报资料编写。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申报平台上完成项目初审和提交,并在书面材料上出具初审意见,连同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报至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昆山市登云路268号,昆山国家科技孵化器大楼一楼,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大厅,联系电话:57152839)。
(三)项目申报实行承诺制,申报主体需填写申报承诺书。如有违背,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每个申报项目都需参加专家评审现场答辩,并提前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申报项目介绍PPT。不参加现场答辩的,视作放弃项目申报。现场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