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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级、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时间节点

2019-09-17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2019-09-27   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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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7   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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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条函[2019]264号)要求和局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展省级、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两类。  

        二、申报条件 

        (一)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须符合项目立项标准(附件1)。其中,申报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单位须已获批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项目建设期一般为三年,研发方向和目标明确。建设期内建立相应的运行管理制度,有科技项目研发和知识产权等成果产出,项目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2.2018年1月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且企业2018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在财务审计报告中有明确标注);  

        3.拥有不少于10人的科技研发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拥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明材料包括团队成员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以及团队成员的社保证明,外聘人员不计入10人以内);  

        4.研发场地不少于500平方米(需提供租赁合同或企业出具的场地证明,研发场地照片);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需提供设备清单及不少于200万元的设备发票);  

        5.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新药证书等);  

        6.同一企业同一年度限报一项,新建项目名称为:苏州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XXX为企业所从事的产业技术领域或方向。  

        三、组织方式 

        (一)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常熟市、昆山市自行组织。  

        2.张家港市、太仓市、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等6个地区由各市、区科技局根据限额指标,严格按照相应申报条件负责辖区内企业的申报审核、专家评审、推荐等工作,拟建设名单报市科技局审查后,由各地公示;  

        3.工业园区、高新区、昆山高新区、常熟高新区等4个国家级高新区不限额申报,由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严格按照相应申报条件负责辖区内企业申报审核、专家评审、推荐、公示等工作。  

        (二)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各市、区科技局负责项目组织和初审。申报单位登录苏州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由苏州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具体负责项目初审,苏州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复审、上会、公示后发文立项。  

        四、其他事项 

        (一)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8月30日(周五)17:00前,各市、区科技局按照要求将推荐名单、专家评审意见、申报材料(按封面、项目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附件材料顺序装订)、公示材料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8月30日(周五)17:00前,各国家级高新区将项目申报材料、基础信息表(一式一份)盖章后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2.9月3日(周二)前,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对申报材料进行核查。一旦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减少申报名额并通报情况。  

        3.9月5日(周四)前,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将核查后的省项目推荐名单报送市科技局。  

        (二)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17日(周二)17:00。  

        2、各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按封面、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一式一份),由各市、区科技局汇总后统一于9月27日(周五)前报送至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请各市、区科技局严格把关,一旦发现并查实材料造假,将记入科技信用档案,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 

        苏州市:  

        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研发公共服务部(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市自主创新广场2号楼106室),65246055  

        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65236208  

        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65240990  

        附件:

        1.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     

        2.江苏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3.苏州市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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