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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金融办﹝2019﹞18号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集聚高层次金融人才,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优化我市金融发展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高层次金融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政发〔2018〕24号),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昆山高层次金融人才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类别
在昆注册或设立的金融机构、区域性金融分支机构、金融配套服务机构、准金融机构、交易场所、股权投资机构、上市挂牌企业和拟上市挂牌企业中从事金融相关工作的人才。具体包括三类:
1. 金融领军人才;
2. 金融紧缺人才;
3. 金融专业技术人才。
二、支持政策
1. 对引进的高层次金融人才给予以下奖励扶持:
(1)金融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奖励资助和100万元安家补贴;
(2)金融紧缺人才给予50万元奖励资助和50万元安家补贴;
(3)金融专业技术人才给予10万元奖励资助和10万元安家补贴。
2. 对培育的高层次金融人才给予以下奖励扶持:
(1)金融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奖励资助;
(2)金融紧缺人才给予50万元万元奖励资助;
(3)金融专业技术人才给予10万元奖励资助。
三、遴选程序和时间安排
遴选程序按照《昆山高层次金融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步骤安排如下:
(1)申请: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先由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各项条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申请表中加具推荐意见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送至所在区镇金融主管部门;(截止于8月15日)
(2)初审:各区镇金融主管部门在向所在地税务部门核实个人纳税情况后,附主管部门意见报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初审;(截止于8月31日)
(3)评审:市政府金融办对初审名单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入选对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并确定复审名单;(截止于9月15日)
(4)公示:根据专家评审综合评价情况,由市政府金融办提出拟奖励人选名单,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对外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予以确认;公示有异议的,由市政府金融办重新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申报受理
三类人才每人限报一类,申报材料须真实反映申报人情况,内容包括:
(1)《昆山市高层次金融人才认定申请表》;
(2)申报单位法人代码证照;
(3)劳动合同(协议);
(4)申报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荣誉等证明复印件;
(5)申报人在我市社保或个税等相关证明材料;
(6)申报人在相关金融机构任职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7)申报人在昆工作绩效评估。
五、申报材料要求
1. 按序编辑成册,电子档和纸质文档(盖章)各一份;
2. 在规定时间内以规定方式报送申报资料:电子文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ststis@ks.gov.cn;纸质文件(经由区镇初审后)报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昆山市人才科创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57152835。
邮寄地址:昆山市登云路268号,昆山国家科技孵化器大楼一楼。
附件:
1. 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高层次金融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 昆山高层次金融人才认定申请表
昆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