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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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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2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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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工信中小〔2019〕478号)工作要求,现就申报2019年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条件

        申报企业在昆山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和信用状况良好(专精特新产品和小巨人企业原则上从昆山市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中推荐)。具体类别和条件如下:

        (一)专精特新产品

        申报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60%以上,拥有2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或具有专有技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前十位。

        (二)小巨人企业

        1.制造类。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或利税总额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主导产品(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国内同行业前五位;近3年营业收入平均增长率10%以上或平均营业利润率10%以上;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建立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2.创新类。2015年(包括2015年)后成立的四新模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创业创新类企业,拥有原创技术或产品,且具有高成长潜力,2021年企业销售收入预计达到5000万元以上。

        二、有关要求

        (一)细分产品界定。填报的细分产品领域类别,原则上参考《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二)重点方向。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产品,以及属于《中国制造2025江苏行动纲要》重点领域和江苏省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中的企业和产品,予以优先推荐认定。参加创客中国--江苏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企业可申报小巨人企业(创新类),予以优先认定。1家企业只能申报一类认定项目。

        (三)证明材料。除小巨人企业(创新类)外,企业应提供权威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或者由国内外龙头企业出具的进入其供应链体系证明。完税证明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为准。企业须对提供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组织实施

        (一)网上申报。企业可登录“江苏省工信系统大数据支撑服务平台完成注册后在“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办系统”中的“中小企业发展”板块进行申报,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产品在“专精特新产品”子系统下进行填报,申报省级小巨人企业在“小巨人企业”子系统下分类进行填报,并按填报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要求。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报,企业登录申报网站后自行注册用户名密码,也可使用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账号,并于9月12日前完成申报工作。

        (三)评审认定。省工信厅将按照规定条件,对推荐企业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和实地考察,认定结果将在省工信厅网站和相关媒体公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最终发文公布认定企业(产品)。


        联系方式:工信局企业服务科  周晨、杨金花

        联系电话:0512-57556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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