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优化加工贸易结构)财政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节点
昆商〔2019〕44号
昆山开发区经促局、昆山高新区招商服务局,各区镇招商服务中心:
根据《中共昆山市委 昆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昆山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等五个文件的通知》(昆委〔2018〕47号),经研究决定,将组织申报2018年度优化加工贸易结构补助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当年度加工贸易出口总额超过1亿美元,内销收入占比在5%(含)以上,且超过上年度内销收入占比1%以上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以上年度企业内销收入占比为基数,每提高1%奖励5万元人民币,最高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 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近两年来的经营情况、业务运营情况、推动加工贸易组装加工向研发、设计、核心部件制造、检测维修、售后服务等环节拓展,延伸加工贸易价值链情况;企业扩大外发加工业务及拓展内销市场,增强加工贸易与国内经济的关联度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内容。
2. 企业经营相关证照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3. 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会计年报。(提供2017、2018年度两年度会计年报)
4. 其他相关证书、奖励的证明材料。
5. 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书(详见附件2)。
四、申报程序
1. 专项资金申报采取纸质材料申请与网络平台申报同步进行。市商务局会同市财政局下发申报通知,通知各有关区镇及相关企业进行项目申报。
(一)纸质材料申请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各相关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照要求报送所需申报材料至昆山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登云路268号昆山国家科技孵化器大楼一楼),申报材料包括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档案材料一份。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等内容进行审查、评审。
(二)网络平台申报
1.申报流程:打开网址-单位注册-单位登录-进入申报系统-项目申报-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委托第三方审核-市商务局复核-完成网上申报审核流程。
2. 市商务局会同市国税局、财政局和转型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 对评审通过的项目进行汇总,由市商务局报市政府审批,并将拟补助情况向社会公示。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完整材料。申报单位无法提供真实完整财务数据的,取消资助资格。
2.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或有其他违反规定的,收回资助资金,同时,视情节轻重在一定时期内取消该企业申报专项资金资格。
3. 请相关区(镇)积极配合,及时通知企业,共同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申报工作于9月30日(星期一)前完成。(符合条件企业名单见附表)
商务局对外贸易科联系人:周峰
电话:57311830
附件:
1. 2019年度优化加工贸易结构补助专项资金申请表
2. 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书
3. 优化加工贸易结构财政专项资金达标企业名单
昆山市商务局 昆山市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