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昆山市上市挂牌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指南
时间节点
各区镇:
根据《关于加快转型创新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意见》(昆委〔2018〕47号)和《昆山市企业上市挂牌奖励专项资金操作细则》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昆山市上市挂牌奖励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属于细则支持范围,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二、支持对象
符合上市挂牌基本条件,并经市政府认定的拟上市挂牌企业。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境内上市(科创板)或新三板股改阶段奖励的
1. 股份公司设立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和股改审计报告;
2. 与有资质的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签订的相关协议和相关付款凭证等。
(二)申请境内上市(科创板)辅导阶段奖励的
省证监局确认辅导备案文件。
(三)申请境内上市(科创板)申报阶段奖励的
1. 监管审核部门对企业出具的上市申报材料受理函;
2. 辅导至申报阶段支付的相关中介费用凭证。
(四)申请新三板挂牌奖励的
1. 股份公司设立工商登记营业执照;
2.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同意挂牌函。
(五)申请境外上市奖励或上柜奖励的
1. 境外上市融资到账证明材料(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2. 企业资金用途承诺书。
四、专项资金申报流程
1.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条款和要求,组织所需的申报材料,填写昆山市上市挂牌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及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经各区镇金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报送至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将材料原件的电子档发送至邮箱798598354@qq.com。
2. 由市政府金融办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后上报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小组及市政府,经批准后实施奖励。
五、其它事项
1. 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完整材料,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的,在一定时期内取消该企业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已享受的各类奖励,责令退回,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触犯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2. 各区镇应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积极做好辖区内企业申报、资金使用等工作。
3. 截止时间:2019年9月27日,联系人:翟金娟,联系电话:57009194。
附件:
1.昆山市上市挂牌奖励专项资金申请表
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昆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