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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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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30   书面材料上报受理截止时间
2019-09-30   书面材料上报受理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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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商〔2019〕51号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促进我市商务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4〕36号)《江苏省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4〕37号)和《关于2019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19〕13号)文件要求,现就2019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重点

        2019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向为支持外贸稳中提质、引导服务贸易创新发展、鼓励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稳中有序、促进外资提质增效、推动流通业现代化和促进消费五大类。

        二、组织申报事项

        (一)申报企业(单位)将有关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市商务局。开拓国际市场项目及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项目还需在资金申报系统中填报资金申报信息,申报网址及时间要求详见附件2。

        (二)各区镇要认真组织好资金申报工作,在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具体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相关科室。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三)项目申报企业(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在昆山市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在境外开展业务的,还应当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

        2. 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备案)。

        3. 近3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4.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四)项目申报企业(单位)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五)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原则上申报类项目单个项目扶持资金低于0.5万元不予支持。

        三、具体要求

        (一)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苏财规〔2016〕110号)和《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规〔2017〕5号)的规定,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承诺书必须签名盖章。

        (二)对于虚报、冒领、伪造、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57598679(中小开、技术出口、公平贸易、文化贸易)、57311570(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57364021(服务贸易、服务外包)、57311610(外资提质增效)、57555134(流通业现代化)、57555132(促进消费)


        附件:

        1.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2. 2019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指南和申报材料清单


昆山市商务局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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