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昆山市拟上市挂牌企业认定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区镇:
根据《昆山市拟上市挂牌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现决定开展2019年度拟上市挂牌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在我市登记注册、纳税并正常经营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2. 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导向,企业综合竞争力较强、主营业务突出且具有发展潜力;
3.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 有明确的上市工作计划,已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订上市服务或新三板辅导协议;
5. 以下条件满足其一:
(1)已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2)最近一轮融资企业估值5亿人民币(含)以上;
(3)净资产在2000万元(含)以上。
二、申请材料
1. 认定申请表(见附件);
2. 企业上市(挂牌)申请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股权结构、行业地位、生产经营情况、取得的商标、专利、认证证书等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经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
5. 企业上市(挂牌)计划;
6. 与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签订的上市服务或新三板辅导协议以及付款凭证;
7.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最近一轮融资企业估值5亿人民币(含)以上或净资产在2000万元(含)以上等证明材料;
8. 材料真实承诺函。
三、审核流程
1. 初审。区镇企业上市挂牌主管部门通过材料审查、实地调研等方式,对申请企业进行初审,报科创发展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并开展形式审查;
2. 审核。初审合格企业报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金融办会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形成初步名单;
3. 审定。初步名单经上市挂牌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报市政府审定;
4. 发布。经审定通过的企业名单对外发布。
请各区镇按照《昆山市拟上市挂牌企业认定暂行办法》相关要求,组织辖区企业申报,并于2019年10月21日前,将相关申请材料递交至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7152839)。
附件:昆山市拟上市挂牌企业认定申请表
昆山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