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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江苏—挪威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二轮合作项目联合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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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0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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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9年江苏省科技厅与挪威创新署共同签署的合作备忘录,为共同推动江苏与挪威企业间技术创新合作,江苏省科技厅与挪威创新署联合设立江苏—挪威产业研发合作计划,为符合条件的双方企业开展联合研发及产业化合作提供经费支持。按照工作计划,现双方共同征集江苏—挪威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二轮合作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及条件

        根据江苏省科技厅与挪威创新署共同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本计划支持合作双方在高技术领域开展的,以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化为目的的联合研发、技术转移和应用项目。项目应具有明确商业前景、良好社会效益并能为双方产业发展带来共赢。

        本轮合作项目征集聚焦环境技术的创新和示范,包括低碳排放、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水和废物处理、空气质量、环境监测、气候友好型智能运输(包括海上运输)、渔业和水产养殖业环境、资源效率和绿色制造等方面解决方案。

        项目基本条件:

        ❶ 双方均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高校、科研机构可作为技术合作方参与,申报企业应具有项目所需技术、资金及将研发成果产业化的实力和能力。

        ❷ 项目内容为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及面向全球市场进行产业化,或引进挪威高技术在我省应用并实现产业化。项目创新水平高,有助于我省产业技术的突破和提升。

        ❸ 项目成熟可行,合作双方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和产品或工艺的商业化计划达成一致。

        ❹ 项目应明确合作双方的分工及贡献,并体现双方利益的平衡及对彼此的重要意义。

        二、具体组织方式

        1.本轮合作项目的征集采取合作双方共同申请的方式。项目征集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项目对接和预申报。本阶段从2019年11月1日开始,2020年1月10日截止。2020年1月10日前,江苏企业将《江苏—挪威产业研发合作计划合作项目信息表》提交至江苏省科技厅(信息表须经江苏和挪威双方合作伙伴签名,具体由省科技厅下属的江苏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受理)。挪威企业将项目信息按挪威方面要求提交给挪威创新署。双方计划执行机构(江苏省科技厅和挪威创新署)将对收到的合作项目进行初步筛查,以确定进入正式申报阶段的合作项目。

        第二阶段:合作项目正式申报。通过初步筛评的合作项目双方根据各方计划执行机构的后续通知,按照各方的计划管理程序和规定要求,分别向江苏省科技厅和挪威创新署提交各国家或地区的计划项目正式申报书。

        2. 江苏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和挪威创新署将帮助双方企业寻找合作伙伴,对接具体合作项目。需要寻找挪威合作伙伴的江苏企业,请填写《江苏企业对挪威合作需求信息表》。

        3. 本文件相关表格可在江苏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网站“挪威专区”查询并下载。

        三、联系方式

        1.江苏方面:

        (1)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 彭超(项目对接及征集服务)电话:025-85485891,15720806866传真:025-85413153

        (2)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吴三毛(项目管理及政策咨询)电话:025-58708856传真:025-57714182

        2.挪威方面:挪威创新署 施懃女士电话:021-6032080


        附件:江苏—挪威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二轮合作项目联合征集通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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