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中心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公告

        按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墙改〔2019〕655号)文件要求,我市将开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工作。请各相关单位、企业按照《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及时办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验收与结算。若企业因逾期未及时办理相关验收与结算手续的,视作主动放弃。

        联系地址:昆山市工信局节能与综合利用科(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夏东街669号B栋2416、2417室)

        咨询电话:57556849、57556864

延伸阅读
根据标签自动聚合以下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