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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昆山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金融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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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5   申报截止时间
2020-04-15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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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加快转型创新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意见》(昆委〔2018〕47号)以及《昆山市促进金融业发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昆山市促进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属于细则支持范围,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二、支持对象

        在昆山注册设立并依法经营的注册法人金融机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金融业持牌专营机构,金融机构分支机构。

        三、申报材料

        1.昆山市促进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或有效批文复印件;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4.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复印件;

        5.新迁入的提供净资产专项审计报告、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6.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

        7.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发改委或证券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相关文件、公司章程或合伙协议、所有投资者签署的资本认缴承诺书、委托托管协议、签署5年内不迁离昆山的承诺书等材料,采取委托管理的,还应当提交股权投资企业与受托管理机构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有项目投资的,还需提供项目投资明细,包括被投企业的基本信息,投资协议,出资证明等材料。

        四、申报流程

        专项资金申报采取纸质材料申请与网络平台申报同步进行。

        (一)纸质材料申请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条款和要求,组织所需的申报材料,经各区镇金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报送至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纸质材料一份)。

        2.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核,材料齐全交至市政府金融办,金融办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确定拟兑现企业名单及资金安排。

        3.市政府金融办将拟兑现企业名单及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报市转型办复核。金融办负责将通过复审的企业名单在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4.对于公示无异议的,由市转型办报市政府审批,按有关规定和要求下达资金计划。

(二)网络平台申报地址为:昆山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管理平台,,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页面操作指南。

        五、其它事项

        1.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完整材料。申报单位无法提供真实完整财务数据的,取消奖励资格。

        2.企业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的,在一定时期内取消该企业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已享受的各类奖励,责令退回,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触犯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3.各区镇应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积极做好辖区内企业申报、资金使用等工作。

        4.享受分期拨款奖励政策的企业,需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及项目投资明细(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材料一式一份,并请各区镇提供企业尚在辖内经营的证明材料,由区镇收集后报送至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同时,完成网络平台上信息和资料的同步更新。

        5.截止时间:2020年4月15日,联系电话:市政府金融办57009193、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5518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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