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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昆山市现代物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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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3   申报截止时间
2020-03-13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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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加快转型创新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意见》(昆委〔2018〕47号)和《昆山市扶持现代物流企业发展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昆山市促进现代物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管理使用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属于细则支持范围,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二、支持对象

        2019年度被认定为A级以上品牌的物流企业和提高营运能力的物流企业。

        三、申报材料

        1.昆山市鼓励现代物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运输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 昆山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

        4.创建品牌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需同时提供:2018、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获得A级认定的文件和证书;

        5.提高营运能力专项资金申报项目需同时提供:2018、2019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车辆购置发票复印件,物流企业申报车辆汇总表(见附件3)。四、专项资金申报和审核程序专项资金申报采取纸质材料申请与网络平台申报同步进行。

        (一)纸质材料申请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条款和要求,组织所需的申报材料(复印件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填写《昆山市促进现代物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2)和《物流企业申报车辆汇总表》(附件3),经各区镇审核推荐,报送至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

        2.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对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核,材料齐全交至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上报市政府,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奖励。

        (二)网络平台申报地址为:昆山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页面操作指南。

        五、其它事项

        1.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完整材料,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的,在一定时期内取消该企业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已享受的各类奖励,责令退回,并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触犯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2.各区镇应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积极做好辖区内企业申报、资金使用等工作。

        3.截止时间:2020年3月13日,联系电话:市发改委57381122,物流专项申报QQ群:579832963,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55186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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