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的通知
时间节点
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全市开放再出发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思想再解放、开放再出发、目标再攀高”总体要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支持具有创业激情的科技创业团队,引导促进更多创业资源向初创企业集聚,帮助提高创业成功率,现将2020年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组织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主要支持符合苏州创新驱动和经济转型发展要求,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智能电网、传感技术及物联网、集成电路和新型平板显示、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的科技创业项目。
二、申报类别和条件
(一)种子期企业类。主要支持已在苏州注册企业的创业团队。申报基本条件如下:
1. 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成立时间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2.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累计不超过500万元(截止2019年底);3. 创业项目符合相关产业领域要求;创业团队应有一定研发能力,一般应拥有核心技术和相关自主知识产权;4. 申报主体应为核心创业团队,领衔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领办)人,在企业直接持股且一般应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
(二)创业团队类。主要支持有在苏创业的意愿,但在2020年6月1日前尚未完成企业注册的创业团队。申报基本条件如下:
1. 创业项目符合相关产业领域要求,创业团队一般应拥有核心技术和相关自主知识产权;2. 已有较为充分的创业筹备,创业条件较为成熟;3. 申报主体应为拟创业核心团队,领衔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领办)人,在企业直接持股且一般应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
三、扶持政策
经专家评审立项的项目,按照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实施细则,给予5-10万元的创业补助、20-50万元的项目资助,并可由创业导师给予创业培育。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方式。本计划的申报推荐工作原则上由创业团队及项目(拟)落户地的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创业团队或种子期企业登录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点击“苏州科技金融超市”注册后,进入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创业团队及项目信息、商业计划书等材料进行申报,提出创业培育需求;各地科技主管部门对本地申报材料审核后,提交至申报遴选平台。尚未确定落户地的创业团队,可直接登录平台注册申报。
2.申报材料。种子期企业需提供:承诺书(本人签字、单位盖章)扫描件、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创业项目申请表、商业计划书、营业执照、工商股权证明、章程(工商备案版)、近三年财务报表(2017年、2018年、2019年,需加盖公章)、创业者有效身份证件、创业者学历、学位证书、知识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建议上传3分钟左右路演视频。
创业团队需提供:承诺书(本人签字、单位盖章)扫描件、姑苏科技创业天使计划创业项目申请表、商业计划书和前期筹备情况、创业者有效身份证件、创业者学历、学位证书、知识产权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建议上传3分钟左右路演视频。
3. 申报截止时间。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相关事项
1. 本计划优先支持35岁以下的青年创业人才。尚未落户的创业团队获立项后,须在一年内在苏州完成企业注册等工作。逾期未落户的,视为自动弃权。
2. 创业天使计划的项目资助经费由市财政和企业所在地财政共同分担。所在地财政资助经费一般不低于市财政资助经费的50%。
3. 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载体积极推荐优秀创业项目。引进培育创业天使计划项目的情况,将作为对众创空间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4. 同一企业及团队连续申报不超过2次。同一个人或团队同一年度不得多次申报。已获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姑苏创业天使计划立项的人才团队及企业,不得再次申报。同一人才或团队不得兼报第二批姑苏领军人才计划项目。
5. 申报团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企业应具有良好社会信用。申报团队和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记入科技信用档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联系方式
系统技术支持
苏州市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邓立群 69330073
政策业务咨询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人才处 殷立 65233508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