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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苏州市科技创新载体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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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30   重点实验室新建项目申报截止时间
2020-04-30   重点实验室新建项目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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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市开放再出发大会要求,紧紧围绕“思想再解放、开放再出发、目标再攀高”,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聚焦先导产业,切实加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新型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大力培育原创性技术供给,着力提升区域科技创新策源能力,根据《加快全市科技创新载体建设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府办〔2020〕35号)的相关规定,开展2020年度苏州市科技创新载体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

        (一)120101重大科技创新平台预研筹建

        筹建姑苏实验室,打造国家实验室“预备队”。对新建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不低于5000万元支持;对获批国际大科学计划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省级立项建设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联动支持。

        实施方式:申报另行通知。

        (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聚焦我市四大先导产业发展需求,以投入主体多元化、集聚资源国际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管理制度现代化为导向,加速实施新型研发机构集群工程。采取市、市(县)联动支持的方式。

        1.120201新型研发机构新建

        对建设期的新型研发机构分期分档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实施方式:下半年组织,申报另行通知。

        2.120202新型研发机构绩效

        对已建新型研发机构,根据绩效评估情况,按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给予最高20%的补助,每年单个机构补助最高500万元。

        实施方式:上半年组织,申报另行通知。

        (三)市级重点实验室新建

        1.120301企业重点实验室

        面向产业行业发展需求,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建设5家左右重点实验室,每家资助经费100万元。已建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实施方式:采取专家评审、择优支持方式。各市、区限报2家。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申报项目择优给予指导性立项。

        申报条件:申报企业须为高新技术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拥有国内领先水平的20人以上专职创新团队,拥有本领域核心技术发明专利1项以上;实验室研究目标明确,新增投入(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研发场所独立集中,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实验室仪器设备等相关资源纳入苏州市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及社会开放服务。

        2.120302学科重点实验室

        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等优势科教单位,建设5家左右科研条件优、开放程度高、研发能力强的重点实验室,每家资助经费30万元。同一单位已建有相同学科领域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的不再重复申报。

        实施方式:采取专家评审、择优支持方式,各单位原则上限报2项。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拥有1项以上相关领域发明专利等核心技术,拥有20人以上的科研团队,其中10人以上需具有高级职称,实验室新增投入(不含转移资产)不低于500万元,研究与实验场地独立集中,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实验室仪器设备等相关资源纳入苏州市研发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面向企业及社会开放服务。

        (四)120401企业研发机构绩效补助

        对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社会事业、医疗卫生领域的已建市级企业研发机构(包括以企业为主体建设的企业研究院、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绩效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给予最高50万元后补助。其中,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立项项目扶持经费联动比例为1:2。

        实施方式:采取后补助方式进行,申报另行通知。

        (五)省级研发机构补助

        对苏州市区2019年新获批建设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级院士工作站,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

        实施方式:上半年组织,项目单位无需申报,将按照省相关认定文件直接给予资助。

        二、申报要求

        1.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组织和初审,围绕全市创新驱动发展和区域经济建设重点,加大项目组织力度,安排经费联动支持。各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查申报单位的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财务状况、申报材料可靠性和完善性等。

        2.请各申报单位登陆苏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点击“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进入,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书面申报材料须和网上申报内容一致。申报单位对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

        3.申报项目经由单位管理员、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逐级推荐。纸质材料待后续根据需要另行通知报送。

        4. 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及地点:

        重点实验室新建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苏州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 周旭平 65240990

        材料受理:

        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项目服务科 项浚峰 65241080

        系统技术支持:

        苏州市科技服务中心信息科 张弘驰、姜素芳 65236208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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