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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昆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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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5   申报截止时间
2020-05-15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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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政办发〔2020〕40号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城市管理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2019年度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为了做好论文的收集、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论文的时限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在苏州市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或在苏州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作大会主题交流,并由会议主办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论文。

        二、参评论文的要求

        1. 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对推动我市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实用价值的论文。社会科学类论文、科技工作总结、试验报告、毕业论文及科普文章、专著等不参加评选。

        2. 按照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原则,凡符合参评条件且学术水平达到国际、国内、省内和苏州市内先进水平或对推动我市经济建设、生产科研活动具有重要意义的论文,均可参加评选。

        三、论文报送要求

        1. 参评论文的第一作者应是目前在我市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2. 报送论文应附论文原文复印件、论文发表刊物封面复印件及刊物目录复印件各1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论文收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

        2018—2019年度昆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在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联系电话:57313548。有关申报材料可至昆山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平台申报通知栏下载。

        附件:

        1、昆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

        2、昆山市自然科学(2018—2019)优秀学术论文评选申报表

        3、昆山市自然科学(2018~2019年度)优秀学术论文汇总表

        4、昆山市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昆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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