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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昆山市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昆政发〔2019〕3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组织申报2020年度电子商务专项扶持资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扶持的电子商务企业必须在昆山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内没有违法或行政处罚记录。
二、项目内容和支持标准
(一)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规模提升
扶持内容: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电子商务企业当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5亿元、10亿元、100亿元,并当年实现正增长的,经评审后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100万元奖励。在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电子商务企业当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超100亿元,对比上一年度增幅超20%(含20%)的额外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比上一年度增幅超50%(含50%)的额外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二)扶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
扶持内容:在苏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服务平台备案并通过该平台进行跨境业务的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当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超500万元(含500万元),且实现正增长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自第二年起给予其年销售额业务增量扶持,以上一年度销售额为基数,增幅超10%(含10%)给予2万元奖励,增幅超20%(含20%)给予5万元奖励。
对当年度跨境电商交易额达5000万元以上且对我市外贸结构优化作出突出贡献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经审核后,按照当年度交易额的1%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扶持电子商务人才培训
案开展的电商培训活动,给予奖励,原则上每家培训单位每年奖励不超过2次。在本市注册的企业或培训机构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后举办的电子商务培训,按照师资、场地、税费等构成成本的实际发生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最高给予主办方不超过50%的奖励,单场培训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且只限用于培训费用支出,不得用于交通费、住宿费和餐饮费等费用。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规模提升类扶持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近两年来的经营情况、电子商务业务运营情况、创新发展特色、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内容;
2. 昆山市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3. 企业经营相关证照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企业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ICP备案证明等;
4. 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审计报告原件;
5. 过去两个完整年度的网络零售销售额证明材料(后台数据);
6. 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二)申报跨境电商类扶持须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报告,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近两年来的经营情况、电子商务业务运营情况、创新发展特色、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内容;
2. 昆山市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1);
3. 企业经营相关证照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非三证合一企业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ICP备案证明等;
4. 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审计报告原件;
5. 企业在苏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服务平台的备案资料;
6. 过去两个完整年度的网络零售销售额证明材料(后台数据);
7. 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三)申报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扶持须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报告,包括协会、单位或企业基本情况介绍、培训详细方案(包括组织保证、课程设置、学员管理、经费预算、建立专门档案全程跟踪学员服务情况能力、效果自我检验办法等)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内容;
2.昆山市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申请表(附件2);
3.开展电子商务培训的备案资料;
4.培训单位或机构的资质证明文件;
5.培训授课照片及培训组织过程的影像资料等证明材料;
6.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单位或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发票)复印件;
7.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附件3)。
四、申报程序和流程
1.2020年申报工作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申报项目由所在区(镇)相关部门推荐,各区(镇)相关部门初审推荐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昆山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登云路268号昆山国家科技孵化器大楼一楼),申报材料包括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档案材料。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对企业提交的资料实施形式审核,要件齐全、资料与线上填报内容核对一致后签发受理回执。随后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将申报资料移交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内容进行审查、评审。
2.进入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后点击首页飘窗进入企业申报平台。申报流程:打开网址—单位注册或更新已有信息—单位登录—进入申报系统—项目申报—区镇审核—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形式审核—委托第三方审核—市商务局复核—网上申报成功。
五、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应提供真实完整材料。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或有其他违反规定的,收回专项资金,同时,视情节轻重在一定时期内取消该企业申报专项资金资格。
2.各区镇应认真审核项目申报材料,积极做好辖区内企业申报、资金使用等工作。对因把关不严造成资金使用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由该区镇负责追回,无法追回的由市财政直接从该区镇财政中扣除。
3.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商务局联系人:赵永刚,联系电话:57598679;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胡卉,联系电话:55186073。
附件:
1. 昆山市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申报表
2. 昆山市电子商务扶持资金申报表(培训)
3.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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