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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通过项目、2019年遗留项目的公示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96号

        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初评工作已经结束。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初评通过的46项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47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133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以及2019年度初评通过、因异议处理中止评审,现已调查处理完毕,按规则提交2020年度评审的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1项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1项,在科技部网站和我办网站公布。专用项目另行公布。

        自初评通过项目公布之日起20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有异议的,可以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办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社会奖励处,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邮政编码100045。

        附件:

        1.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初评通过项目

        2.2020年度国家技术发明奖初评通过通用项目

        3.202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初评通过通用项目

        4.2019年度遗留项目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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