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1年首批星级上云企业申报的通知
时间节点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1〕94号)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首批星级上云企业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企业可根据自身上云建设应用实际情况,可且只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其中:未被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已评定为三星级上云企业的,可再次申报四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五星级上云企业须已评定为四星级上云企业;已经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等次及以下星级上云企业。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1年版)》(附件1)。
2、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3企业须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评定申请表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
二、其他要求
请各申报企业于5月6日起,在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填报申报信息,并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附件2、3、4)。截止申报日期为2021年5月28日。
请各区镇做好本地星级上云企业培育组织、发动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联系人:邵毅超、庞凯苏
联系电话:57553898
联系地址:昆山市夏东街669号B座政务服务中心东区2427室
附件:
1.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1年版)
2.2021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三星级)
星级上云企业评定申请表(三星级)
证明材料1:上云实践(三星级)
证明材料2:基础云服务(三星级)
证明材料3:工业APP应用(三星级)
证明材料4:数据上云(三星级)
证明材料5:上云时间和投入(三星级)
证明材料6:上云成效(三星级)
证明材料7:其他证明材料(三星级)
3.2021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四星级)
星级上云企业评定申请表(四星级)
证明材料1:上云实践(四星级)
证明材料2:设备上云(四星级)
证明材料3:上云时间和投入(四星级)
证明材料4:上云成效(四星级)
证明材料5:其他证明材料(四星级)
4.2021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五星级)
星级上云企业评定申请表(五星级)
证明材料1:上云实践(五星级)
证明材料2:基础云服务(五星级)
证明材料3:工业APP应用(五星级)
证明材料4:数据上云(五星级)
证明材料5:设备上云(五星级)
证明材料6:上云时间和投入(五星级)
证明材料7:上云成效(五星级)
证明材料8:其他证明材料(五星级)
5.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首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