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节点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
根据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省和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创新〔2021〕8号)要求,现转发2021年苏州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事项(详见附件)。
一、申报要求
1、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低于1亿元),或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未达最低标准,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应高于10%;
2、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3、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 800 万元;
4、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 800 万元;
5、企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50人;
6、企业具有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1年以上。
同时,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两年内,不存在下列情况:
1、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2、被有关部门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3、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二、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于7月14日前将2份纸质申报材料送至我科室,纸质材料请严格按照《2021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格式》要求装订。汇总表、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其中评价数据表以word格式发送邮箱。
联系人:雷建国 季琴琴
电话:57314938
邮箱:825318630@qq.com
地址:昆山市夏东街669号工信局 科技创新科24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