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中心

关于组织2021年昆山市高质量发展有关专项资金第一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加快创新转型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工程实施方案(2018~2021年)》(昆委〔2018〕27号)、《关于加快创新转型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意见》(昆委〔2018〕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昆山市高质量发展(工业经济)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21年昆山市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项目申报事项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要求

        项目按属地化原则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各区(镇)相关部门、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和市属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是否重复申报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二、申报主体

        在昆山市域范围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工业企业需纳入昆山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系统平台企业库;信用良好、无严重失信记录,并提供《申报指南》中明确的申报资料。

三、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申报,企业申报材料(纸质1份,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经区镇审核盖章(申报主体所在地区镇人民政府章)后报送至昆山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地址:昆山市登云路268号昆山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大厅)。线上申报地址为:http://www.kststis.com ,进入“2021年企业项目申报入口”,有关文本格式和要求在网站查询和下载。

四、申报程序

        一是“免申即享”类项目采用,采用简化程序,由企业按照《企业用户电子收据操作指南》、《企业用户电子收据流程示意图》操作,经公示后再报市政府批准后拨付。二是其他项目采用一般程序,由企业申报,区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进行形式审查,经市工信局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入选项目并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项目专项审计。根据企业实地考察、专项审计结果、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评价结果及年度财政预算综合平衡后确定项目奖补资金,经公示后再报市政府批准后拨付。

五、申报限制

        同一企业投入类项目就高选择一个类型申报,不允许分拆申报;实施企业信用审查,对失信企业将根据相关规定,采取限制申报、降低扶持标准、暂停申报资格等惩戒措施。

六、审计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及《申报指南》、《2021年昆山市工信局项目审计规范》、《昆山市工信局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投入认定办法》等相关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七、监督检查

        一经发现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在项目申报、项目审计、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财政局市信用办昆山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中失信行为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昆政办发【2017】19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由于专项审计报告失实,造成奖补资金出现严重误差的,市工信局将上报市信用办及相关行业协会。

八、项目申报过程中如需咨询

        请联系市工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7314939;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联系电话:55186073。

九、各环节审核时限

        原则上区镇初审时限为2个工作日;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形式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科室审核时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如需现场审核或者出具审计报告的情形,需要在现场审核结束或者出具审计报告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十、电子收据操作说明

        2021年昆山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管理平台项目使用电子收据进行兑付,请各企业项目申报人务必认真学习《企业用户电子收据操作指南》、《企业用户电子收据流程示意图》,项目申报平台登录界面、操作界面右侧均提供《指南》、《示意图》下载。在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4001098886-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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