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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2021年度昆山市双创人才计划申报的通知

        为加快创新驱动促转型,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标杆城市,2021年度昆山市双创人才计划将更大力度引进和支持人才和团队来昆创新创业。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进重点

        昆山市双创人才计划立足于光电、半导体、小核酸及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引进创新创业人才,优先支持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智能制造装备与技术等产业领域创新创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

        昆山市双创人才计划设双创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创业成长人才、创新领军人才和青年领军人才等类别。

        (一)双创团队

        主要支持:具有原始创新能力,能够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促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引领产业高端化发展的创新创业团队。

        基本条件如下:

        1. 团队成员由领军人才和核心成员组成,至少3人以上。成员间的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有良好的工作基础、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引进后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2. 团队成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且有2年以上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及管理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

        3. 团队领军人才应在国际相关领域具有重要的创新地位和学术影响力,研究成果居国际一流水平,具有杰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获得过昆山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认定;

        4. 团队成员应于2017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期间来昆山创业或全职引进到昆山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领衔研发及管理工作。创业团队的领军人才应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主要精力在昆山企业,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创新团队成员应在引才单位担任高管或关键研发项目负责人及以上岗位,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税前年薪不低于24万元;

        5. 实施的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有效解决产业核心技术、共性关键技术和“卡脖子”技术,项目总投入不少于2000万元,且能够在未来5年实现产业化,具有显著的发展潜力和引领作用;

        6. 团队一般应配有1名35岁以下青年人才;

        7.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对领军人才为院士、国家级人才等顶尖人才,团队成员5人以上,项目总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双创团队予以重点支持。

        (二)创业领军人才

        主要支持:带团队、带技术、带项目来昆创业,具备明晰的产品开发和市场定位,通过开创技术新路径、商业新模式、产业新质态的创业人才,优先支持全职来昆创业的人才(团队),分为A类、B类、C类3个档次。

        基本条件如下:

        1. 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3年以上相关研发、管理工作经历或自主创业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2. 创办企业属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3. 申报人应于2019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期间来昆山并创办企业,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不包括监事,同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中备案),主要精力在昆山企业,股权占比不低于3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通过持股公司出资的,除上述条件外,持股公司在申报企业的现金出资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个人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A类、B类、C类要求个人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分别达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100万元(含)。

        (三)创业成长人才

        主要支持:来昆时间较长,创办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的创业人才。

        基本条件如下:

        1. 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且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2. 企业创办时间在3年以上10年以内(2011年1月1日之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年成立),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3. 企业至少拥有1项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国家新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4. 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和市场前景,上年度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5. 申报企业须为有效高新技术企业、上市企业或三年内入选过苏州市瞪羚计划企业、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等,且承担过苏州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四)创新领军人才

        主要支持:到昆山科技型企业、在昆高校和科研机构领衔科技创新工作的创新人才。

        基本条件如下:

        1.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有5年以上(博士期间算3年)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研发、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

        2. 拥有能够促进引才单位自主创新、技术升级且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于近年引进到昆山担任引才单位研发机构主要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入选后须全职在昆山引才单位工作3年以上;

        3. 申报人于2019年1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引进到昆山全职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已到岗工作,税前年薪不低于24万元,入选后至考核验收结束,薪酬不得降低;

        4. 引才单位信誉良好,应具有较好的科技创新基础,且能为引进人才的工作、生活提供充分保障。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昆山市级及以上双创人才创办的企业;②有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③苏州市瞪羚计划企业、苏州市“独角兽”培育企业;④建有苏州市级以上研发机构的规上企业或其他相关企业(机构);⑤在昆高校和科研机构。

        (五)青年领军人才

        主要支持:在技术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青年科技人才在昆创业或全职引进到昆山科技型企业、在昆高校和科研机构领衔创新研究,培养造就一批有望进入产业链前端和世界科技前沿的青年科技型企业家、青年科学家。

        1. 青年创业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于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之间来昆并创办企业,具有较好的创新能力,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主要精力在昆山,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股权一般不低于20%或为自然人第一大股东,在企业实收资本中的现金出资不少于50万元,创业项目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2. 青年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于2019年1月1日-2021年5月31日区全职引进到昆山工作。企业引进的青年人才应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从事研发及管理的经历,工作业绩突出;在昆高校和科研机构引进的青年人才一般应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研究机构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的工作经历,具有一流研究水平和业绩,有望成为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带头人。

        (六)领军人才专项

        1. 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专项。重点支持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 通信等技术同各产业深度融合的人才项目。

        2. 智能制造装备与技术专项。围绕先进制造技术、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在装备产品上的集成和融合,重点支持具有感知、分析、推理、决策和控制功能的制造装备,包括机器人与增材设备、重大成套设备、智能测控设备及其他智能设备等创业人才计划。


三、申报受理

        1. 申报方式项目采取网上集中受理的方式。各申报单位要对照本通知要求,登录昆山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和项目申报。

        2. 申报材料双创团队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以及团队成员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项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创业领军人才、创业成长人才、青年创业人才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以及人才基本情况、创办企业情况、创业项目情况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创新领军人才、青年创新人才需提供:项目真实性承诺书、项目申报书,以及人才基本情况及与引才单位关系、实施项目主要成果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各类别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详细清单参见附件。

        3. 受理时间(全年申报、集中受理)(1)第一批(上半年),受理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青年领军人才计划,请于7月16日下午17点前完成系统申报。

        创业领军人才、青年创业领军人才:在2020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之间来昆创办企业的人才。

        创新领军人才、青年创新领军人才:2019年1月1日-2021年5月31日到昆工作的创新人才。

        (2)第二批(下半年),受理双创团队项目及创业领军人才、创业成长人才、创新领军人才计划,请于8月31日下午17点前完成系统申报。

        双创团队:在2017年1月1日-2021年9月30日之间来昆创新创业的人才团队。

        创业领军人才:在2019年1月1日-2020年6月30日、2021年7月1日-2021年9月30日之间来昆创办企业。

        创新领军人才:2021年6月1日-2021年8月31日到昆工作的创新人才。

        以上两批项目附件材料原则上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前上传至申报系统。创业人才(团队)如无法及时办理工商注册、验资报告、社保缴纳等第三方材料,创新人才(团队)如无法办理工资银行流水、个税缴纳证明等第三方材料的,应就相关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承诺(申报人签字、盖章、区镇填写意见并盖章),并在现场考察前补充完整。

        (3)第三批(下半年),受理2021年7月1日-2021年11月30日之间,引进的近5年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的创业人才,全职到在苏企业工作的院士、入选国家级重大人才工程专家、近10年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首席执行官、首席技术官或同等职位的创新人才(税前年薪≥80万元),全职到在苏企业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首席科学家或同等职位的创新人才(税前年薪≥120万元)以及大赛获奖项目、优秀海外人才项目等,将根据项目引进情况组织开展。

四、有关工作要求

        1. 各区镇既要广泛宣传,积极引进推荐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又要按照申报要求,严格申报条件和程序,认真核查申报材料,把好引进人才的质量关,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申报项目汇总表(盖章后)并报送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外专科;

        2. 申报人才、团队及申报单位应守法守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且近3年无重大失信行为和不良记录。

        3. 各申报单位必须保证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对引进人才的介绍和评价应依据充分、客观公正;申报个人要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申报项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给予通报,5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及个人的申报;

        4. 已入选“昆山市双创人才(团队)计划”的人才不再重复申报创新创业人才;

        5. 工作经历统计时间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6. 同一年度同一企业申报创新人才不超过3名;

        7. 各区镇要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服务与指导。申报工作中发生的问题,要及时与市、区镇科技部门联系解决。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科技人才与外专科 0512-57317683、57383270

        市科创发展服务中心0512-55186072

        开发区科技局0512-50352339

        高新区科技局 0512-36836450

        花桥科技局   0512-5760856

        7张浦经促局   0512-57296290

        周市财经局   0512-57939132

        陆家财经局   0512-57671410

        巴城财经局   0512-57681216

        千灯财经局   0512-55171295

        淀山湖财经局 0512-57485256

        周庄财经局   0512-57211468

        锦溪财经局   0512-57109052 


        附件:需提供的附件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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