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2021年苏州市企业重点实验室新建拟立项项目的公示
根据《苏州市重点实验室提升工程实施细则》(苏科规〔2020〕7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苏州市科技创新载体计划项目的通知》(苏科资〔2021〕4号)要求,经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现将2021年苏州市企业重点实验室新建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5日至7月11日,为期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79号苏州市科学技术局,215002
联系电话:
业务部门:市科技局科技服务业处,65240990
监督部门:市科技局机关纪委,65233149
附件:2021年苏州市企业重点实验室新建拟立项项目名单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