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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详情

关于组织2021年昆山市级科技专项(生态农业、社会发展)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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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4   申报截止时间
2021-09-24   申报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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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科技园区、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把“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作为谋划下一步工作的总目标、总纲领、总要求,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战略支撑,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聚焦企业创新能力、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开放协同、创新生态营造等方面,全力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创新创业首选地、成果转化集聚地,奋力推动国家一流产业科创中心建设再上新台阶,现组织2021年昆山市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属于指南支持范围,符合项目申报条件;

        2. 项目按属地化原则申报;

        3. 各区镇科技部门要在申报单位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资料真实性与可靠性、是否重复立项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


二、申报方式

        1.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企业申报入口:登录,进入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门户网站昆企通企业服务枢纽平台(原昆山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平台)后点击首页右侧资金申报进入企业申报平台,有关文本格式和要求在网站查询和下载;

        2. 网上申报程序:打开网址—进入申报系统—申报单位网上填报—区镇科技部门审核—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审核—市科技局业务科室审核—网上申报成功。原则上区镇初审时限为2个工作日;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形式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部门审核时限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一般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3. 区镇科技部门对所属区域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按照统一格式(序号、计划类别、项目名称、承担单位、所属区镇)制作项目申报清单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

        4. 拟列入本年度立项计划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相应业务科室,申报材料由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统一用A4纸打印,按照封面、承诺书、信息表、任务书和相关附件的顺序装订成册,书面材料一式一份(纸质封面,平装订),提交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5. 项目申报过程中如需咨询,请联系市人才科创发展服务中心窗口或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联系电话55186073;

        6. 网上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下午17:00


三、其他事项

        1. 组织实施:单位申报、区镇推荐、专家评审、信用审查、网上公示、项目立项;

        2. 申报所有计划类别的项目均必须提交由单位负责人、项目责任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承诺书》、《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 申报的项目应具有明确的实施内容、实施进度、考核指标、经费预算等,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

        4. 申报单位应科学预测项目实施预期目标和成效,合理测算新增投入和子科目预算;

        5. 申报截止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申报的项目(含未完成提交和被退回修改的项目)将无法提交;

        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1)近三年内有应结未结、暂缓暂停、强制中止和撤销的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的;

        2)在昆山市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内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未按照要求完成科技统计的;

        4)列为科技信用较重失信或严重失信的;

        5)项目申报材料或项目验收材料、后补助评估材料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

        7. 同一课题或研究内容相似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不同计划类别项目。

        附 件

        1. 昆山市重点研发计划(生态农业)申报指南

        2. 昆山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申报指南

昆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3日

昆山市重点研发计划(生态农业)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1. 农业科技园区集成创新。重点支持特色农业科技园区围绕产业链开展关键技术创新和农业现代化科技示范工程,支持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集成创新应用示范,提升园区创新创业服务功能,引领农业现代化发展。

        2. 农村科技服务载体建设。以省级以上星创天地、农村科技服务超市为载体,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成果转化应用、职业农民技术培训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服务活动,推动科技创新创业。

        3. 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重点支持农业新品种引进与示范、生物育种技术研究及良种推广、农产品深加工技术与产品开发、农产品冷链物流关键技术研发、特种种植养殖技术研究与推广、智能化农业设施和装备、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农业面污染源控制、废弃物综合利用、绿色高效综合种养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等。

二、申报条件

        1. 农业科技园区集成创新类项目申报对象应为各农业科技园区和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型公司;农村科技服务载体建设类项目申报对象应为省级以上星创天地、省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分店(便利店);农业产业关键技术创新类项目申报对象应为本市范围内注册的涉农企事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2. 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年;

        3. 每个企业限报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1人只能申报1项,参与申报的项目合计不得超过2项。

三、支持方式

        以一次性拨款形式对立项项目进行资助。

四、申报材料

        《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承诺书》、《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并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 项目申报书;

        2. 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 农业科技型企业证书/龙头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 技术权益证明、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科技获奖证书等;

        5. 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需逐项列明,其中知识产权类型填写发明、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

        6. 有关产品检测报告;

        7. 科技查新报告;

        8. 生物新品种、农产品、农药登记证;

        9.合作协议;

        10. 其他相关材料。

        责任科室:高新技术与科技金融科:57397065、57313714


昆山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1. 碳达峰碳中和。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重点支持高效碳捕集、封存、转化、利用技术、低能耗高能效先进技术、新能源技术、传统产业减碳技术等绿色低碳技术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优先支持《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苏州市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行动中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减少能源消耗等相关环保技术及设备研发和应用示范。

        2. 公共安全防控。围绕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安全,重点支持安全技术综合利用和集成示范、扫黑除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安全监测、防控综合服务、安全产品研发、企业安全设施技术提升,优先支持《苏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相关安全技术研发。

        3. 疾病预防与人口健康。围绕常见疾病、职业病防治和重大疾病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支持医疗卫生单位结合开展技术研发活动,引进、推广、研发一批疾病诊疗关键技术,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水平和医生群体的技术水平。

        4. 其它社会事业科技创新。在教育、文化、交通、体育、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开展相关研究,鼓励“互联网+民生”科技示范应用,促进科技惠及民生。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单位须是在我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科研机构,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人员、设备、场地、资金等条件;

        2. 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应围绕解决民生领域的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有明确的实施地。鼓励成果研发单位与应用单位联合申报,鼓励高校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参与项目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应提供相关合作协议;

        3. 疾病预防与人口健康技术领域的项目(即医疗卫生)实行限额申报,三级医院各限报20项,二级医院各限报10项,其他医疗卫生单位每个限报2项;

        4. 疾病预防与人口健康技术领域的项目可3年以内完成,其他项目可2年内完成。

三、支持方式

        以一次性拨款形式对立项项目进行资助。

四、申报材料

        《昆山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信用承诺书》、《2021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并提供以下附件材料。

        1. 项目申报书;

        2. 上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3.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 技术权益证明、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科技获奖证书等;

        5. 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需逐项列明,其中知识产权类型填写发明、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

        6. 有关产品检测报告;

        7. 科技查新报告;

        8. 新药证书;

        9. 合作协议;

        10.其他相关材料。 


        责任科室:高新技术与科技金融科:57397065、5731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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